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鲍志强在大会上讲话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李军在大会上讲话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李华理向大家介绍《条例》实施情况
大众网副总编姜长勇为知识竞赛三等奖抽奖
现场公布抽奖结果
大众网济南11月24日讯 (记者 冯炜程 实习生 王磊)上午,由山东省工商局、省消协主办,大众网、齐鲁晚报联办的“《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纪念大会”在山东省工商局举行。《条例》实施一年来,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和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申诉和投诉9.1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大会还现场抽出了参加“中国电信天翼杯”《消保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知识竞赛的获奖者。
山东省工商局局长李华理向记者介绍,自2008年10月1日《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和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申诉和投诉9.1万件,解答消费者咨询36.4万人次,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1.16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今年10月至11月,省工商局、省消协还联合开展了金秋3.15活动,对全省家电下乡产品售后服务状况和全省邮政营业窗口服务情况进行了调查。
省消协举办了《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知识竞赛活动,在《齐鲁晚报》和大众网分别刊登竞赛试题,发动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大会现场抽出了参加“中国电信天翼杯”《消保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知识竞赛的获奖者,一等奖三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0名(详细获奖名单附后)。
对于一年来《条例》的实施情况,中消协领导和省领导均给予了充分肯定。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李军在讲话中表示,《条例》实施一周年的实践证明,该《条例》对山东省消费维权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是一部以人为本、维护民生、服务发展、促进和谐的地方法规。在他看来,这部地方法规,吸收了国内外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立法成果,其中很多新规定对《消法》的修订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同时,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鲍志强也向记者表示,立法的关键在落实,《条例》实施一年来,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和消协组织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通过受理消费者申诉和投诉、解答消费者咨询,不仅扩大了《条例》的宣传面,为消费者解决了大量实际问题,而且净化了消费环境。在他看来,人人都是消费者,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是一个重大社会问题,还是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