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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13日起将全面取缔露天烧烤

经营者一律进店 违者最高罚五万元
作 者: 来 源:-齐鲁晚报 2008-06-12 09:57:00

    大众网聊城6月11日讯  入夏以来,聊城城区内的露天烧烤摊点越来越多,烤炉上冒出的浓烟、半夜喧哗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为解决这一问题,聊城市决定自6月13日起,组织公安、行政执法、工商、卫生等部门对聊城城区内的露天烧烤进行集中整治,全面取缔露天烧烤。
    据了解,此次集中整治活动将根据《聊城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取缔露天烧烤,并将其改为室内经营。集中整治的主要内容包括:聊城市城区内的主次干道、广场等公共场所,禁止进行任何形式的露天烧烤经营活动;禁止在公共场所摆放烧烤炉具和桌椅;从事烧烤经营活动的一律进店经营,并具备必要的油烟处理设备,不得有油烟、噪声扰现象发生。
    对违反规定的,有关部门将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限2008年6月12日前自行整改并停止违法行为。逾期拒不改正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集中整治期间,聊城市公安部门将抽调多名干警,确保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和此次活动顺利进行。(李海强 健伟)

编辑: 聊城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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