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聊城4月10日讯(见习记者 王传胜)10日上午,聊城一颜姓读者打来热线反映称,十天前他在聊城香江光彩大市场二期批发了800多件上衣,回家后发现多半为残次品,昨天找到批发商要求退货,遭到拒绝。向辖区工商部门投诉,工商部门则称无权过问。
据颜先生介绍,他家住冠县,10天前来到聊城香江光彩大市场二期某批发商处购进800多件上衣,回家后发现多半为残次品,其中部分拉锁损坏,部分上面带有油污,根本没法向外卖。
对于此事,卖给颜先生上衣的批发商则说:“当时就说是处理商品,4元钱一件处理给他了。”所以坚持不予退货。
颜先生说,自己刚做衣服生意不久,对进货业务不太熟悉,购货时是口头协议,没有签订合同或索要发票。他把此事反映给香江工商所,其负责人则称,这不属于消费者遭到侵权,而属于商家与商家之间的经济合同纠纷,工商所无权过问。
颜先生感到无奈,难道自己就只能吃下这个哑巴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