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受表彰的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公示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定于今年下半年对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我省经各级各部门层层推荐,严格评选,从全省老干部工作系统评选出先进集体6个、先进工作者17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2011年6月14日至6月20日。此间如对拟受表彰单位或个人有不同意见,可告知省委老干部局市县工作处(电话:0531—86904165,受理人:韩国梁)、省直工作处(电话:0531—86904166,受理人:张鹏远)。通讯地址:济南市纬一路482号省委老干部局,邮编:250001。
附件:1.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2.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
山东省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6月14日
附件1
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2、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及我省老干部工作政策,全面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全心全意为老干部服务,积极组织引导老同志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创先争优、发挥作用,取得显著成效。
3、领导班子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廉政勤政,工作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良好,工作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能够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工作深入,作风扎实,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当好参谋助手,得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肯定和老干部称赞。
5、近5年来未发生影响恶劣的投诉上访事件。
二、先进工作者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及我省老干部工作政策,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老干部工作,坚持“深怀感情、主动服务”的理念,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尊老敬老的良好风尚,争当老同志的贴心人。
3、精通老干部工作政策和业务,善于处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踏实肯干,团结同志,任劳任怨,廉洁奉公,事迹突出,得到老干部和本单位干部群众的信任和赞扬。
4、连续从事老干部工作5年以上。
5、没有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附件2
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
先进集体推荐名单: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离退休干部局
中共平度市委老干部局
中共龙口市委老干部局
中共威海市委老干部局
中共德州市委老干部局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离退休工作处
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
姜守法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王 毅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范正建 中共济南市市中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李 文 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人事部副部长、老干部处处长
王爱云 中共淄博市张店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徐向华 中共枣庄市委老干部局服务科科长
王孝宝 中共临朐县委老干部局副局长
刘光福 中共济宁市任城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孙广禹 中共泰安市泰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张红梅 中共日照市岚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王 震 中共莱芜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
姜自秀 中共临沂市兰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刘长坤 聊城市干部休养所所长
李吉山 中共沾化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王思光 中共菏泽市牡丹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赵建华 山东省第二干部休养所所长
李 萍 中共山东省委省直机关工委老干部工作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