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来 源:中国新闻网
2011-01-22 1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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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长沙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活动,用实实在在的执行捍卫制度权威,以他们的工作实践和成效阐明: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2009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2010年1月召开的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再次重申了制度建设特别是制度执行的重要性。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和总结长沙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活动的重要经验,就显得更有意义。
一场坚定的“自我革命”
“说实话,一开始市里面说要检查我们的时候,我在思想上还是有点接受不了。”长沙市委组织部陈芳辉副部长这样对记者说,“我觉得这些年来我们工作开展得还是很扎实的,对于各项规章制度也是认真遵守和执行的。”
事实上,在长沙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活动之初,有类似想法的部门并不少见。有的同志认为这是捅“马蜂窝”:有些制度落实不到位是约定俗成、积重难返,“不好说”;说了就等于自揭家丑,“不好听”;找到了问题也不免积习难改、易查难究,“不好办”;办了还有可能牵涉太广、犯了众怒,“不好受”。此类想法多数出于对本部门管理严密程度的自信。以长沙市委组织部为例,在活动开展之前,鉴于本部门工作的特殊性质和重要地位,他们就针对自身特点确定了两年开展一次履职情况全面检查等措施。由此可以看出,一些同志在督查之初的“小情绪”和各种疑虑也在情理之中。
然而,在初步督查结果出来之后,陈芳辉最初的想法便开始有了转变:一向以严密著称、恪守制度和程序的组织人事部门也并非无懈可击,在干部遴选的过程中,仍然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譬如“该推荐的不推荐”,“该报告的不报告”,“得高票的干部不用而未陈述理由,反倒去提拔那些得票数低的干部”等等,这些情况清清楚楚地列在了问题报告单上。此后,陈芳辉坚定地加入到长沙市的这场“自我革命”之中,确定“督查整改是很有必要的”。
之所以称长沙市的这次督查整改活动为一场“革命”,是因为其整改力度之大、范围之广、贯彻之严、影响之深,真正做到了严肃认真、重点突出、责任明确、务求实效,不仅在干部队伍中引起了震动,更是受到公众普遍好评。此次整改选取了干部任免、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工程招标、集中支付、津补贴发放、出国(境)考察、资金管理等八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情况为切入点,用半年左右时间,分两批对101家市直单位进行集中督查整改,着力纠正轻视制度、忽视制度、无视制度乃至藐视制度的行为,牢固树立制度在规范权力运行中的权威性。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这场不惜“伤筋动骨”的整改,最终目的就是要强化党员干部对制度权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提高党员干部遵守制度、执行制度的意识。而这样一场“制度革命”,它的发起者却是“革命”的对象长沙市委、市政府。
2009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指出,“纪律严明和党性坚强密不可分,党性坚强的人必定是模范遵守纪律的人”。为贯彻这一重要精神,长沙市迅速作出部署,积极寻找切入点,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为了找准加强制度建设的关键切入点,长沙市委的领导同志们广开言路、问政于民,扎实地开展了相关调研,力求在群众的呼声中找寻开展工作的发力方向。征询意见的结果显示,干部群众对制度执行弱化的问题反映强烈,特别是对一些单位存在的行政开支过多、选人用人随意性大、公务用车超编超标、出国(境)比较频繁等突出问题的意见尤为集中。同时,对典型案例的深刻剖析也表明,腐败现象的滋生与制度执行不力密切相关。少数领导干部制度意识淡薄,自恃地位特殊,不断突破权力运行“边界”,最终走向腐败堕落。
“严禁”以“严究”为后盾,才具有震慑力和严肃性。为在全市上下营造良好的制度执行环境,2009年2月17日,长沙市委常委召开会议,针对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制度不执行”的问题,与会常委一致认为,一定要在执行制度上下功夫、花气力,做到言必行、行必果。
2009年2月26日,市委常委召开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探讨“有制度不执行”的危害。“"有制度不执行",削弱了制度的约束力,破坏了纪律的严肃性,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度,扭曲了社会的价值观,其直接后果就是权力失去约束、腐败滋生蔓延”,那次会上,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陈润儿痛心疾首地阐述了制度不行之弊,并毅然指出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要让“市直机关各单位……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和坚决执行规章制度”。
随即,一场“自我革命”迅速深入到长沙市的101家市直单位。
铁面“碰硬” 挥帚扫“例外”
作为这次整改活动的主要力量,长沙市纪委、监察局肩负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督查整改的重要任务,谈起当时挥师整改,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袁观清颇有一种历经风雨后的淡定。“这次的整改活动可真是动了真格的,真是"革自己的命",真是"伤筋动骨"的”,“过去抓制度执行督查,大都以思想教育为主,这一次可不一样,是从人、财、物等具体制度执行情况入手,真正抓了实事,真正碰了硬”。
正因为这是一次动真格的督查,所以才不能打无准备之仗。为了使督查能够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的,长沙市在督查开始时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和周密的部署。省、市领导对这次督查活动高度重视。省纪委全过程给予支持,当好后盾。市委常委会先后三次专题研究廉政制度督查整改工作,三次召开全体市领导和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高规格会议进行统一思想、动员部署。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润儿,反复强调要做到不马虎、不塞责、不姑息。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剑飞要求,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领导干部要带头抓整改,不搞“下不为例”。被督查的101家单位都按照要求,迅速召开了领导班子会和民主生活会,有的还召开了机关干部大会,有的连续开了两三个层面的会议,层层统一思想。
在组织机构方面,市委明确由市委副书记谢树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谢建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袁观清,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范小新等组成制度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就设在市纪委,负责日常工作。并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财政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7个督查小组,每个小组都配有1名民主党派的特邀监察员和一名从事财务、外事、组织人事工作的专业人员。为了使小组成员进一步熟悉相关业务,还专门召开培训会,由组织、发改、财政等部门进行专题培训。市委部署后,市纪委常委会迅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摸准主要问题,起草督查工作意见。同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编印工作手册,并将活动要求、程序步骤、时间安排及有关表格告知被督查单位。所有这些工作都紧凑而有条不紊地展开,为督查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于是,我们可以看到,一场有序、不走过场、敢于碰硬的督查整改工作稳健地铺开了。
“查摆问题必须实实在在,各单位"一把手"、纪委书记要签字,对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2009年3月6日,袁观清在督查动员部署会上揭开了自查自纠阶段的序幕。
虽然是自查自纠,但是检查的客观性和深入性却不容小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各个自查自纠单位早就收到了7套具体翔实的自查表,这7套表格基于干部任免、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工程招标、集中支付、津补贴发放、出国(境)考察、资金管理等“八项制度”而设计,要求各单位将自查情况实事求是地填报。其中,单单一张“公务用车”分表需填写的项目就达到10项,内容涉及车牌号、车辆品名、类型、排量、购置时间、价格、使用人职(级)等等。这样一来,某单位车辆是否超编,某辆车是否超标,可谓是一目了然。为了防止伪造表格信息,每份自查表填写后都需经三道“鉴定”,即要有三个签章:填报单位公章、纪委书记签章、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章。
经过了动员坚定决心后,各单位纷纷勇于亮短揭丑。譬如在公务用车的问题上,各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编超标配备公务用车现象:市经济开发区整理了60多页的自查材料,并针对问题采取措施,自觉封存超标车辆;市交通局行政中心原计划购买一辆中型面包车作交通车,原本车已选好,接到市委通知后,交通局立刻取消了购车计划,并将两台“借”来的越野车按照规定退回二级单位,但随后市委、市政府确认这两台车超标,交通局便将车子要回来重新转户,上缴纪委;城管局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彻查“借用车”。
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从3月中旬开始,7个督查小组利用十余天的时间,分赴各单位继续开展“动真碰硬”的督查,主要督查有没有瞒报和漏报。“不可马虎、不可塞责、不可姑息”,是整个督查阶段各级领导和参与督查人员强调得最多的一点。督查中,他们不集中听取汇报,而是重点进行谈话、询问、数据查实和实物核对,特别是对事前了解到的问题重点核实。对发现存在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反馈给各单位,责令整改。而对于一时难以核清的问题,督查组则会坚持认真细致、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多次回访、询问、调查,反复核实直至将问题弄清楚。他们还要求各被督查单位将督查内容、督查组成员职务及联系方式、自查自纠结果和督查结果、督查责任在本单位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对督查结果,均要做到单位“一把手”、纪委书记和督查组长三方签字确认。
查找问题不是目的,纠正“有制度不执行”才是目的。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陈润儿强调,“不能轻视、不能放过,对问题的整改要不留死角、不留情面”。正如这句简短有力的话语一般,整改阶段的工作也开展得紧凑、干脆:
6月5日,市委召开专题常委会议,明确一个月基本整改到位的时限要求,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凡纪委书记隐瞒不报的,追究纪委书记责任;纪委书记报告了,“一把手”不抓整改的,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6月16日,市委召开了各单位督查通报会,原汁原味地通报了督查发现的问题,具体点到单位、点到个人,引起强烈反响。
7月5日,督查整改讲评大会召开,15个市直单位的主要领导在会上口头报告本单位的整改情况,其余单位均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
截至7月10日,督查发现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共有96家单位缴纳违规发放的奖金福利205.9万元,共处置各种违规车辆272台,其中收缴超标车53台,收缴超编车72台,清退借用车93台,报废39台,划拨15台。
用“革命”换来对制度权威的彰显,这样的彰显如何能入脑入心,如何能长期有效呢?无疑,更规范的程序、更有效的监督、更完善的制度会帮助他们做到这一点。
“这次督查触动很大、效果很好,但仅靠集中督查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在制度建设上下真功夫、花大力气。”这是督查整改讲评会议提出的要求。按照以督查整改促进规范、以规范带动督查整改的思路,长沙市针对活动发现的制度缺陷和漏洞,建立制度落实长效机制。据统计,在此次督查整改活动中,各单位共修改、完善、细化各项规章制度近100项。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一些单位选拔任用干部的方法和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市委组织部开展专题调查,重申和强调有关制度规定,研究制定规范民主推荐的操作办法。针对部分单位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的问题,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等单位出台规定,要求津补贴发放必须做到“五个一律”:一律不准自行新设津补贴项目;一律不准自行提高津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一律不准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补贴、奖金和福利;一律不准发放任何证券、实物和过节费;一律不准在下属单位领取任何津补贴或享受其他福利。针对一些单位在实施政府采购中存在的不执行“五定点”规定、先采购后办手续等情况,该市财政局制定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明确政府采购要按照货物、服务、工程三大类,合理设计类别、项目采购流程。
在完善制度的同时,他们也进一步规范了责任主体。市委明确,由相关部门分别牵头负责对8个方面制度进行完善和监督落实,进一步明确每条规章的执行者和监督者,并强调执行者不执行、乱执行,监督者不制止、不处理的,都实行责任追究和纪律查处。市纪委、监察局也出台了相关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通过整合监督资源,规范并完善了监督方式,实现监督经常化、网络化、制度化。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这次市直单位督查整改活动成果,长沙市还积极采取上下联动的办法,把督查活动向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园区延伸。10月19日,市委召开了县(市、区)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督查工作部署会,对各县(市、区)督查整改活动作了全面部署。全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园区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对照有关制度规定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深入开展督查整改活动。
督查整改带来清风正气
96.7%,这是抽样调查显示干部群众对这次督查整改活动总体效果的满意度。这一数字告诉人们,长沙市积极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认真查找并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使督查整改活动取得了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成效。湖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也在督查整改总结讲评会上对这一活动给予肯定:“认识有高度、整改有力度、成果有广度,这在全省是第一次,其有益经验和成功做法值得推广。”
对于预期目标,督查整改强化了制度意识,弘扬了优良作风。长沙市在督查整改活动中注重教育引导,各单位主动自查自纠,督查组严格督查,整个活动全面公开,强化了机关干部遵守制度、自觉按制度办事的意识,是对党风廉政制度的一次再学习、再宣传、再教育,也是对广大党员干部党性和作风的一次洗礼、一次锻炼、一次提高。通过这次督查,坚持原则、恪守制度的同志得到了表扬和肯定,违规、越权者受到了批评和教育,弘扬了正确的价值导向和优良的干部作风。“这次督查整改动了真、碰了硬、见了效、正了风,彰显了制度权威。”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陈润儿说。
对于权力运行,督查整改规范了从政行为,巩固了制度防线。活动通报并纠正了一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打“擦边球”的问题,有效地破解了以往在公车管理、出国(境)考察、奖金福利发放等方面的一些难题,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督查整改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废止规章制度230项,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26项,巩固了防治腐败的制度防线,为有效预防腐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对于工作大局,督查整改促进了社会和谐,推动了科学发展。长沙市开展督查整改活动,积极回应广大干部群众的期盼和呼声,有效解决了一些机关单位和干部在制度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较好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进一步融洽了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氛围。2009年上半年,全市公用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1.41%;因公出国(境)的党政干部人数比近三年平均水平下降81%。2009年1至9月,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325.9亿元,同比增长14.5%;完成地方财政收入302亿元,同比增长18.3%。
当被问及取得如此斐然的成绩靠的是什么时,市纪委副书记周松波谦逊地笑了笑说,我们只是以一份党员干部的政治责任感来对待工作过程中的矛盾和困难,而不是选择回避;只是以接受监督的胸怀来开展工作,与公众加强沟通,保证让公众了解情况,从而保障工作的有效运转;只是以一名纪检干部舍我其谁的姿态去挑起担子,不怕得罪人,敢于得罪人。
正是这一番平淡而真诚的“心得”,让我们看到了长沙市的“大督查事件”背后,有着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攻坚,却又特别朴实无华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制度建设更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制度执行,是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只有坚决贯彻执行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才能维护制度权威性。在这个方向上,长沙市顺应新形势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做出了有益探索和生动实践。相信这个有着一支坚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星之城,在推动制度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征程上,定能如鹰击长空,再创辉煌!
2010年5月18日,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的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议上,长沙市力促制度执行,推进制度建设的经验被选为创新典型之一,这一荣誉,从另一个侧面表明了长沙的工作做得真、做得实、做得到位且富于创造。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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