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存完好的湖北襄阳市的瓮城。eric摄

北京一胡同。张恺欣摄(人民图片)
忧伤的旧城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张宏
星期天,我带老家的朋友去呼和浩特市著名古迹大召玩,中午穿街过巷找饭馆吃饭,惊讶地发现大召周围那些古老的平房院落消失殆尽。事实上,2006年之前,这里还是一派古朴,和北京的老胡同没啥差别,由寺庙、老街和传统民居构建的古城格局还基本可以寻觅。但和许多城市一样,呼和浩特市的旧城改造也很彻底,市区除了一些已成为旅游景点的宗教、文化古迹之外,已经很难见到北方传统民居和街巷院落了。
呼和浩特是座有400多年历史的塞外名城,原分为新、旧两城。而今属于玉泉区的归化旧城作为呼市发祥地,无疑是呼和浩特历史最悠久、最有文化底蕴、生活气息最浓厚的地方,历来为商贸、宗教和民居集中之地。曾经的旧城内,老街店铺林立,商旅聚集,藏传佛教寺庙众多,著名的有大召、小召、席力图召、五塔寺召等。除店铺和寺庙以外,便是小街小巷隔开的成片的北方四合院式的居民区,其中不乏雕梁画栋、建筑精美的院落,许多都储存着城市的历史文化记忆。归化旧城,作为农耕文明和游牧文明的交汇处,汉蒙文化融合的站点,几百年缓缓走来,造就了玉泉区旧城由老街、商铺、召庙和传统民居构成的独特的城市个性。但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大批北方四合院式的传统民居被拆除,代之的是花花绿绿的现代化居民小区。于是,新城旧城的界限模糊了,著名的宗教古迹夹在高楼大厦之中,成为标本式的孤独存在。而清光绪19年建造形成的塞上老街,只剩下了两旁的店铺,所依托的居民区拆除后新建了小区。目前塞上老街古朴建筑淹没在琳琅满目的商品中,明清遗韵已被喧嚣市声所淹没,孤零零的两排商铺仿佛在对自己最后残留的命运发出一声叹息。
实际上,在快速城市化的过程中,落后的老城区在每个城市都是存在的。由于这些老城区地处市中心,治理成本很高,结果便从原来的优势地域变成了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主要原因在于城市现代化和传统文化形成的矛盾。但一座城市,如果都是高楼大厦,传统文化记忆就会失去很多。在现代化进程中,应该怎么保持城市的传统特色?许多传统文化里的风俗习惯都是在老城区里保留下来的,老城区不在了,这些东西就难以保留下来。虽然有些文物会保存下来,但失去了曲折巷道这个环境,作为文物的院落也会失去韵味。其实,旧城与大都市之间并不矛盾。在一些欧洲发达国家,例如法国、德国、西班牙、意大利等,其大城市中都完好地保留着传统的街道与建筑。这些传统街区与建筑的保留,并不妨碍这些城市成为国际化都市,外地游客来这些城市旅游看的正是传统的街道与建筑,并非摩天大楼。
我们的呼和浩特市旧城改造后,原汁原味的北方民居不见了,大南街和通道路分别被打造成为蒙元文化街和伊斯兰风情街,文化或者风情也就是在钢筋混凝土建筑上面安一个蒙古包圆顶或伊斯兰风格屋顶罢了,这种做法和一些地区拆一个老街区,再在原址打造崭新的明清商业文化街的手法如出一辙。真正的老城区被拆掉了,却又模仿着去建造新古迹,这多像塞上老街里那些假古玩!
中国老旧城区该如何保护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姚 远
●大拆大建式的旧城改造,是伪“公益”真“公害”
●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旗号下,当前不少旧城改造不过是“土地财政”的遮羞布
●中国的旧城保护绝非无解,可变旧城改造为社区营造
新年伊始,“旧城改造”的大锤再次让人们揪心:在大连,不可移动文物“凤鸣街近代建筑群”遭遇野蛮拆除;在南京,仓巷地区的湖北会馆等一批古建筑,在新版《南京老城南历史城区保护规划》公示期间被白下区拆迁办突击破坏;在北京,“时间文化城”被“钟鼓楼广场扩建”取代,钟鼓楼地区如何“整体保护”尚待观察……
就在去年12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发布,仍将“旧城区改建”纳入公共利益之列,随即引发公众的质疑。人们认为,一些城市以旧城改造为名,行大拆大建、卖地赚钱之实,这样的旧城改造哪是“公益”,称其为“公害”也毫不为过。
现行模式之弊
从文物保护的角度看,近些年来,成片成片的历史街区在“改造”的大旗下被夷为平地,历经千百年岁月形成的街巷肌理,鲜活的传统社区以及市井文化被毁于一旦。这场“休克疗法式”的“旧城改造”,对中华文脉的影响之深、之巨、之不可逆,堪称中国城市史上“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而从民生保障的角度看,旧城改造制造了大量社会问题,很多低收入家庭虽然靠拆迁住上了新房,但失去了就业、医疗、教育等重要的生活条件。显然,如果只改善“住有所居”,而恶化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条件,旧城改造就谈不上真正的改善民生。
现行的旧城改造模式,往往以大规模拆迁方式运作,当地居民皆须迁走,土地则以整理储备,或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地方政府从中获取巨额土地出让金。这正是一些城市对旧城改造趋之若鹜的根本原因。1994年分税制改革造成了一些地方的财政困难,1998年后,随着土地出让金全额归地方政府所有,加上建筑业税、房地产税和耕地占用税占到地方税收60%,形成了所谓“土地财政”。这导致地方政府过度依赖房地产业,而作为房地产业核心的土地供应,已将矛头指向寸土寸金的历史街区。在种种“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旗号下,旧城改造不过是“土地财政”的遮羞布而已。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然而,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早已表明,保护旧城从来不是发展、民生、现代化的反义词。遍览意大利的威尼斯、法国的波尔多、日本的京都和奈良等古城,都完美体现了保护与发展的辩证法:既在整体上原封不动地保持古城的风貌、韵味、尺度、肌理,又在微观层面实现了住房条件和基础设施的改善与更新。那么,为什么许多国外名城,根本不需要进行伤筋动骨的“旧城改造”呢?
在大多数实行分税制的国家,如美国、法国、日本,都将不动产税(又称物业税、固定资产税)作为地方税的主体税种。根据不动产市值,以一定税率向产权人每年收取不动产税,可使得政府投入的公共服务源源不断地得以回报,从而促使政府专注于公共产品的供给,确保不动产的稳定和升值。这样,以物权保护为前提,政府只需要对房主保护、修缮历史建筑进行规范和引导,并着力提供公共服务,历史街区就可以由内而外地得到自然康复。
随着中国改革的深化,特别是近年《物权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国人的物权意识、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得到空前提高,物业税的开征也已呼之欲出。在新的经济社会条件下,旧城保护与整治的转型,势在必行。2007年下发的《国务院关于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意见》已经提出,对可整治的旧住宅区应“力戒大拆大建”,“以改善低收入家庭居住环境和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为宗旨,遵循政府组织、居民参与的原则,积极进行房屋维修养护、配套设施完善、环境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
这样的精神,在一些城市旧城保护兼顾民生改善的探索中,已经有了值得期待的体现。2005年,北京修编《城市总体规划》,提出“旧城整体保护”,“鼓励居民按保护规划实施自我改造更新,成为房屋修缮保护的主体”。在北京烟袋斜街的整治中,政府通过宣布“不拆了”,仅仅投入200万元用于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就激活了当地居民自我修缮的积极性。而在南京,一年多以前,老城南旧城区遭遇规模空前的“老城改造”。现在,已经施行的《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在立法过程中采纳民意,删去草案的“老城改造”条款,而要求政府制定“老城保护方案”,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整体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传承古都文脉。
改造模式可变拆迁为修缮
事实表明,中国的旧城保护绝非是无解的题。国际上的成功经验早已表明,旧城保护完全可以在政府的指导下,以居民为主体,通过社区互助的“自我修缮”方式来实施,将旧城整治从拆迁模式下的行政关系,转变为修缮模式下的民事关系。例如法国1962年《马尔罗法》规定,居民修缮保护建筑可以得到国家的资助,并享受若干减免税的优惠。美国城市规划的区划法规(zoning)机制,通过界定社区的属性,明确产权边界,保证不动产的安全与增值,规定哪些事情不能发生,其结果就是“安居乐业”。
“安居乐业”的前提,来自物权的稳定。我曾漫步于日本的京都、奈良,令我震撼的并非只是那些宏伟的寺庙、庄严的塑像,还有透过“民家”院墙看到的那一方假山或一株古梅。这不只是时间的印迹,更是一代代房主用心维护的明证,正所谓“有恒产者有恒心”。我总是想,同样是古城,为什么这里见不到破败的危旧房屋?稳定而安全的物权,会促使房产所有者千方百计地保护好它,而不是看着它一天天破败下去,成为“危房”。
以物权保护为前提,自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起,日本社会形成了被称为“社区营造”的地方治理模式。它不单是冷冰冰的硬件建设,而是以居民为主体,通过行政和居民的协调合作,从硬件、软件两个方面解决地域、社区特定课题的公众参与模式。从修好自家开始,街坊们又逐渐关注起街区来,自治会担当社区的维护、管理,商会负责街区的餐饮、住宿等服务业,同业公会则组织起漆器、陶器、织锦等传统手工艺的传承与展示,乡土文化社团建设起一个个小型博物馆、资料馆。这样,街区就不只是有物质、空间的空壳,而有了生生不息的文化命脉。“社区营造”所体现的“物权”加“参与”的保护机制,使得历史建筑得以保护,民俗民风得以传承,社区团结得以加强,从而让传统街区源远流长。
实践证明,以居民为主体,政府主导、专家指导、社会参与的“社区营造”模式,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旧城保护与整治的最大合力。期待这样的模式,也能在包括仓巷在内的整个南京老城,在北京的钟鼓楼、前门、宣南,在哈尔滨的中华巴洛克街区,在大连的凤鸣街,在全国各地的历史旧城区得以推广。
保卫老城
赵蓓蓓
13年前,当我第一次踏上欧洲大陆时,着实被那里的城市景观惊呆了,特别是巴黎旧城那雍容华贵的典雅气质、气势恢宏的城市风貌,令我怦然心动。与巴黎老城之完美截然不同的是,罗马古城的残缺美——在这个被喻为全球最大的“露天历史博物馆”中,残垣断壁随处可见,碎石断柱散落其间,它们无时无刻不在向路人述说着这座千年古城的古老传说。徜徉在罗马的街道上,仿佛穿行、游走于时光隧道中,随时随地可以触摸这座城市历史的肌肤、纹理。还有始建于公元5世纪的水城威尼斯,至今保留了不同时期、风格各异的120多座教堂、120座钟楼、64座修道院、40多座宫殿,令人目不暇接……历史风貌与现代风情水乳交融、交相辉映,令这些城市散发着经久不衰的独特魅力。
众所周知,北京是有着800年历史的古城,可如今其古都风貌已越来越难寻觅。我从小在北京的胡同里长大。几年前同家人寻访故居时发现,那儿时印象中的高台阶、守门石狮、影壁、木地板屋以及留下大院孩子们青春记忆的地下室的四合院,已经破败不堪,老邻居也大都不见了。过两年又听说,这院子也已不复存在。应该说,现在国人的居住条件、生活条件较之以前有了很大改善,但许多人几十年前的生活印迹却只能在老照片乃至梦境中去寻觅。以目前各个城市“旧城改造”的气势与速度,再过二三十年,我们的子孙后代恐怕大都只能在博物馆、教科书中触摸、了解老城的历史了。
中国正经历着史无前例的城市化进程,其推进速度之快远远超乎人们的想象。这种城市化进程让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翻天覆地。“十二五”期间,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将首次超过50%。也就是说,中国这个存在了几千年的农业大国将第一次实现城市人口超过农村人口。所以,老旧城镇包括许多古老乡村都面临着被“改造”甚至被拆毁的命运。在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中,如何保护城市的历史遗存与文脉,已成为不容回避且迫在眉睫的现实问题。因为,老城区、古乡镇,是古老文明的重要载体,一旦被毁将难以重现。况且,在当今许多地方政府强有力的“卖地财政”之利益驱动及政绩冲动面前,已岌岌可危的老城区、古乡镇可谓不堪一击,常常转瞬之间便灰飞烟灭。这种不可逆的浩劫一旦发生、蔓延,对中华民族、华夏文明乃至人类文明而言将是一种巨大损失。
古城、老城保护的迫切性在于其不可逆性,就像人不能死而复生。让老城生命得以延续还是寿终正寝,城市管理者往往掌握着生杀大权。生存还是死亡,这哈姆雷特式的问题正拷问着当今中国的执政理念、法律制度以及国民素质。
保卫老城,保卫古城,许多国人已发出了呐喊并付诸行动。如何保卫老城,如何不让老城在发展中消逝,这确实需要全社会在学习他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探索一条适合国情的道路。
公民论坛
不能“与民争利”
中共青州市委党校 刘庆斌
近年来各地因旧城改造而引发的各类矛盾、冲突、群体性事件,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安置不合理、补偿不公平、不到位,实际上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与民争利”的问题。
必须承认,旧城改造的目的是为了城市更好地建设和发展,给居民创造一个更好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但在利益面前,作为改造主体的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换取最大利益,一方面在补偿上尽可能压低标准,另一方面大都将被拆迁居民从市中心安置到了城郊。再加上地方政府经常打着旧城改造的幌子搞商业开发,导致部分居民对旧城改造持怀疑态度和抵触心理。
作为地方政府,不论以何种方式进行旧城改造,都必须把维护被拆迁居民的合法利益放在首位。
留住文化的根
河南工人日报社 耿宝文
文化遗产对一座城市、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意味着什么?它们是散发着璀璨光芒的成长标签,是凝重的历史积淀,是民众心灵的守望。不论世事如何变迁,社会如何发展,这些真实记录了城市成长足迹、延续历史和承接未来的“名片”,除了敬重,我们没有任何漠视甚至敌视的理由。留住文化的根,我们责无旁贷。
而实际上,旧城改造和保护文化遗产并非水火不容,关键是我们如何摆正二者的位置,做到相得益彰。这既是一门学问,更是一门艺术。应该明白,“兼容并蓄”“并行不悖”不但不会给城市“抹黑”,相反会极大地提升城市的质感和美感,增加城市的“厚实度”和“含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