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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在当地影响很大,检察院也成了被议论的对象。
本报记者 钱昊平 摄
■ 核心提示
浙江湖州市吴兴区,四名乡镇干部被认定截留了一百多万元捐款,并私分了62万元。2008年汶川地震后,该乡镇组织了募捐,法院后来认定,负责现场组织的干部,将捐款箱拉走,私分了捐款。
调查发现,这次募捐管理混乱,甚至没有明确账目可查。而这起私分捐款的案件存在诸多疑点,更多是依靠证词。一审判决后,四名当事人否认此前供述,称遭到刑讯逼供。
几名镇干部是否将地震捐款装入了自己的口袋?该案今日二审开庭审理。
“妻子到底有没有贪污汶川地震的捐款?”8月10日,浙江人张建荣觉得,如果妻子真的连这种钱都敢贪污,子子孙孙都要背骂名,“但如果被冤枉了,我也会一直告下去的,为妻子讨个清白。”
张妻沈梅英,曾任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民政科副科长。今年4月21日,吴兴区法院判沈梅英有期徒刑13年6个月。法院认定沈梅英受贿12000元,伙同另三名镇干部私分地震捐款62万元,她本人分得11万元。
一审开庭时,包括沈梅英在内共三人“翻供”,否认之前在侦查、起诉阶段私分捐款的供述,只承认受贿。一审判决后,四人全部上诉,并称曾被刑讯逼供所致。
采访期间,吴兴区纪委、法院、检察院没作回应。
这起私分地震捐款案真相到底如何?今日,该案二审开庭。
8万余捐款一年后现身
办公室内被发现有捐款,孙水荣称是自己的。当地对其立案调查
“如果不是沙发底下的那笔钱,事情什么时候能浮出水面真不好说。”8月10日,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纪委书记费斌说。
去年9月30日,清洁工在现任镇人武部长办公室打扫卫生时,发现沙发下面有一包钱。人武部长随后向镇党委汇报。
钱用报纸包着,纸上写了数字,85174元。
“经过大致了解,我们判断与地震捐款有关。”费斌说,报纸里的钱有一块的、五块的,还有毛票。包钱的报纸是2008年5月7日的,是汶川大地震发生的前几天。
据费斌介绍,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发生后,吴兴区政府5月14日向全区发出开展捐款通知。织里镇由时任人武部长孙水荣担任募捐活动总负责人,时任民政科长陈国荣担任现场负责人,时任财政站站长韦竹根负责资金及现场捐款银行存款工作。
孙水荣于2008年8月调任他职。费斌说,如果钱与地震捐款有关,也许是一年前就放在孙水荣办公室了。
于是,镇纪委找到孙水荣。孙水荣说,钱是自己的。
“我们一直没有让他看到钱,让他仔细想。”费斌说,孙水荣坚称钱是自己的,并两次打报告要求拿回钱。
想了两个月之后,孙水荣还是说钱是自己的。织里镇纪委将情况向吴兴区纪委汇报。2009年12月13日,费斌将钱打开给孙水荣看。
此时,吴兴区纪委已对其立案调查,后移交司法机关。
四干部“贪污捐款”
“我们没有能力查清。”镇纪委书记说,他们希望法院能查清楚
事发后,孙水荣辩称,并非想侵占地震捐款。他说由于银行是下午3点半关门,关门前的捐款存进了银行,尾款带回了办公室,准备次日上班时再存,但由于事多遗忘了。
其妻邹金芳今年8月10日拿出一份1998年的病历说,孙水荣当年出过车祸,头部受伤造成记忆失常,才忘记了沙发底下的钱。
她觉得老公想贪那8万元不合常理:“如果真想占有,当时怎么不拿走?事发后怎么还敢打报告往回要?”
“作为乡镇纪委,我们没有能力查清此事。”织里镇纪委书记费斌说,孙水荣把钱记成是自己的,让人费解。他们也希望法院能把事情调查清楚。
今年4月21日,湖州市吴兴区法院认定85174元捐款是孙水荣截留,构成贪污罪。
孙水荣被判刑17年。法院判决的依据,不止85174元。
法院审理认定,2008年5月16日、17日的捐款中,孙水荣伙同织里镇时任民政科长陈国荣、时任民政科副科长沈梅英、时任财政站长韦竹根截留了113万元,其中17日私分了62万元,16日截留的51万元去向不明。
4人中除了韦竹根,另外3人交待在以前的工作中还有受贿行为,分别从一到五万元不等。四人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决书中体现,认定的主要违法行为,是截留私分汶川地震捐款。
混乱的捐款登记
1000元以下的捐款不登记,参与登记的工作人员说,其实千元以上的也没完全登记
织里镇现任财政总会计赵水章8月10日介绍,那次募捐的前三天,即5月15日到17日是现场募捐,之后改在办公室内。募捐有专用账户,共进账297万元。
根据法院认定,前三天现场捐款加起来应有190多万元,但前三天只存进银行73万多元。
按照一审法院认定,孙水荣、陈国荣在审查起诉阶段,均曾供述前三天的现场捐款,大约有200多万元。
检察院找到了那三天在现场帮忙的三名工作人员。三人分别是织里镇东盛社区主任沈水娣、清水兜社区主任顾占琴、联漾村妇女主任葛凤女。她们都表示对三天捐款现场总额不能肯定,但都表示16日那天的捐款约有100万。
对于17日的捐款,顾占琴觉得数额比16日少点但不会少很多。沈水娣、葛凤女看了17日的13万元存单,“认为肯定不止这些钱。”
今年8月9日,记者分别找到了三人。
沈水娣说:“那天钱太多了,吓死人。”她认为自己无法准确估计数额。顾占琴回忆,那天捐款的人多,捐钱上万的就有好几个,“我估计有100万,但让我说个准确数字,我真是一点也没有把握。”
葛凤女表示不确定16日是否比15日的捐款多,有没有100万不能确定,“越来越想不清了,到底有多少钱,只能是天知、地知、他们几个知了。”
据赵水章介绍,那次募捐只登记了1000元以上的捐款者,所以无法找到所有捐款记录来一一核对。也无法知晓到底有多少人参与捐款。
“实际上1000元以上的捐款也没有完全登记。”参与登记的联漾村妇女主任葛凤女说,她和镇团委书记徐颖都记过账,不过是想记就记,有时站起来离开一会儿就不记。“都觉得最后大家要清点,不会有问题。”
织里镇纪委书记费斌表示,镇里以前没开展过那么大规模的现场捐款,捐款群众很踊跃,大家排着队,如果捐一块、几块的都登记,效率就太低了。
在他看来,其他地方各种现场募捐活动很多都采取这种方式,不一一登记,“不出事不觉得有问题,现在出事了还真觉得是问题。”
从法院认定的事实看,捐款管理混乱不止于此。织里镇工会被吴兴区工会要求完成5万元“特殊工会费”(每名成员捐一元)后,织里镇工会负责人打电话给孙水荣,要求从募捐款中划转5万元作为他们的捐款。孙水荣考虑后同意了。
根据银行记录,2008年5月15日存进36万多元、16日存进24万多元、17日存进13万多元。法院认定15日被截留了85174元(孙水荣放在自己办公室),16日截留了51万元(去向不明),17日四人截留私分了6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