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新闻2010005期封面
据《法制与新闻》报道 这是一个令人心酸的真实案例。16岁的姑娘小芳(化名)家境贫寒,为了继续上学的梦想,她不得不辍学来京打工,想攒些钱重返校园。然而,走出大山之前,无论是组织她们输出劳务的政府,还是北京的家政公司,均没有对这些未成年的女孩讲授性防御方面的知识。来京后不久,小芳就遭到雇主的强暴。
一本日记暴露出了她的不幸遭遇。千千律师事务所(原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的多名律师为她奔走。公安机关也尽了最大的努力,将施暴雇主刑拘一个月,终因证据不足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本刊记者追踪该案4个多月,仍然没有看到小芳为自己讨回公道。联系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的许多相关情况,该案反映出的问题不容忽视,值得社会深刻反思。
拿什么保护你,未成年的家政姑娘
背景资料
我国目前约有2000万家政服务人员和60万所家政服务机构,家政从业人数居世界首位。其中,约90%的家政服务人员为女性,大多数为30—40岁,由于种种客观原因,也造成相当数量的未成年少女投身家政服务业,有关方面对于她们的具体情况却并不掌握。
来自公益组织打工妹之家的数据显示,在2005年的一次调查中发现,6%的家政服务人员经历过性骚扰,但多数受害者选择沉默或辞职。
小芳(化名)、小丽(化名)、小云(化名)三位姑娘离开家乡刚刚来到北京时,最大的刚满18岁,最小的不到16岁。她们遭遇性骚扰的事情分别发生在2001年,2002年和2009年。
三位姑娘至今无法证明自己被强奸的事实,尽管小丽为此不惜把生命定格在了19岁。而报道中所有涉及的7位当事人以及相关单位皆应被采访人要求或为化名,或匿名,因为生者和死者的家属仍然要继续生活。
从1995年《劳动法》颁布实施起,我国开始推行劳动合同制,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要签订劳动合同。但家政行业、家政服务的从业人员目前仍属于非正规就业(灵活就业),不适用《劳动法》的调整范畴。
刚刚过去的2009年,对于即将年满17岁的小芳来说,是一场只能往肚子里咽的噩梦,直到记录了“被男主人强奸遭遇”的日记被家政公司的老师打开。这种“被揭开”对于自己来说究竟是好是坏,小芳为数不多的社会阅历无法帮她作出判断。
16岁以前,小芳的活动范围在自己的家乡,一个贫瘠的北方农村,16岁时,她的生活领域置换到了北京雇主家一百来平米的面积中。2010年初春的一天,本刊记者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的带领下找到了小芳。在北京郊区某家政学校一间不足10平米的平房内,面带倦容的小芳搓着衣角,大多时候以沉默回应我们的问题。时不时地,她会站起来给屋里人手上的茶杯中添热水,嘴里悄悄说一句:“这儿太冷了。”
她或许不知道,本刊记者几个月来一直在追踪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