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浩 画
近年来,随着国家持续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因重点工程或重要工程专门设立的“领导小组”或“指挥部”等临时机构越来越多。这些临时机构对工程建设的有序开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暴露出来的问题也不少。据初步统计,2003年至2009年,浙江省检察机关直接在各类工程建设指挥部立案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多达89件98人。
1、一个县级市6年倒下10个工程指挥
4月7日,浙江省温岭市市区商业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蒋宗明开始在监狱服刑。几天前,台州市中级法院二审认定,蒋宗明在担任温岭市市区商业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共计20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
蒋宗明是温岭市九龙汇商业街建设临时机构贿赂串案窝案被告人中最后一个服刑的。此前,这起贿赂串案窝案中的其他6人,包括该市城建指挥部原副指挥林福生、蔡云华,城建指挥部园林绿化科原科长赵根春,该部聘用人员潘信鸿、郑明及市区商业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副主任林晓清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不等的刑罚。
温岭市九龙汇商业街位于温岭市区,2002年开始建设,是一个多功能的现代化商业区,整个商业街总投资近3亿元,分为中区和北区,分别由温岭市城建指挥部和市区商业街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建设,列入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据办案人员介绍,这项工程从立项招标开始,就不断有群众举报部分管理人员的腐败行为。温岭市检察院通过对商业街及市区其他公共建设项目线索的排查,2008年上半年锁定突破口,从一工程承包人处打开缺口,侦破了这起贿赂串案窝案。
2009年下半年,温岭市检察院检察长虞彪带头开展了一项有关该市工程建设指挥部等临时机构职务犯罪调研,结果让温岭市委领导深感震惊:2003年至2008年,温岭市检察院相继在该市原钓浜渔港工程指挥部、海塘建设指挥部、城市建设指挥部等十多个工程指挥部查处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3件23人,占该院立案总数的22%,占被查处总人数的20%,其中担任工程指挥或副指挥的有10人,有的兼任多个工程建设指挥部的指挥,有的是重点职能部门的中层干部或负责工程技术质量的工程师。2009年,温岭市检察院又立案查处市区商业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蒋宗明等商业贿赂案件4件4人。
“工程建设指挥部已成为职务犯罪的易发、高发领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虞彪忧心忡忡地说。
事实上,以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等面目出现的临时机构,职务犯罪发生率一直居高不下。早在2001年,浙江省检察院就对包括工程建设指挥部在内的临时机构职务犯罪突出的情况进行过专题调研,并有重点地开展了职务犯罪预防,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临时机构职务犯罪的发生率。但是,随着国家基础建设力度的持续加大,工程建设指挥部等临时机构的职务犯罪又呈上升势头。据浙江省检察院初步统计,2003年至2009年,全省检察机关直接以工程建设指挥部、领导小组人员身份立案的职务犯罪案件达89件98人之多,其中以涉嫌贪污、受贿等立案的案件68件76人,以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立案的达21件22人,还不包括一批领导干部借道临时机构实施的职务犯罪案件。
2、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成了受贿主要场所
“窝案串案并发,一个工程建设指挥部往往全军覆没;指挥部办公室成了受贿的主要场所;受贿数额越来越大。”浙江省检察院反贪局有关人员分析说。
杭州市上城区望江地区改造建设是杭州市安置房建设重点工程,也是上城区规模最大的安置房建设项目。不少搞工程的人都希望能从那里分到一杯羹。身兼望江地区改造建设指挥部、近江小区建设工程指挥部两个副总指挥的张启超正是那个有分配权、手握工程生杀大权的人。
检察机关查明,张启超受贿明目张胆,指挥部办公室成了他受贿的主要场所,甚至大年初一他还在办公室“加班”等着人来上供。2001年至2008年,张启超在近江地区场地平整、废土外运和房屋拆除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为来某提供帮助,先后5次收受来某贿送的人民币20万元、美金2万元、港币10万元。其中,在2003年、2004年、2006年和2008年大年初一,张启超既不走亲访友,也不与家人共享天伦之乐,而是守在指挥部办公室收受来某贿赂。
2009年11月30日,杭州市中级法院审理认定,张启超从2001年至2009年在担任望江地区改造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近江小区建设工程指挥部副总指挥期间,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27万余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张启超的“模范作用”带坏了工程指挥部的其他人,近江小区建设工程指挥部原总指挥助理吴晓镇等两个指挥部的其他5个人均因犯受贿罪被判刑,其中吴晓镇受贿数额达186万元。这些人多半也是毫不避讳地在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收受包工头的贿赂。
2008年,浙江省检察机关查处的受贿数额最大的一起受贿案的主角———杭州市西湖区建设局原副局长吴少雯,兼任西湖区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一期)指挥部规划工程部副主任和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二期)指挥部总师办副主任。据说为了西溪湿地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吴少雯吃住在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里。就是在这个办公室里,他与同伙策划着收钱,甚至也公然在办公室收钱。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底至2008年2月,吴少雯利用担任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指挥部的相关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共同收受多名包工头钱财988.4万元。他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把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当做受贿主要场所的贪官不在少数。在2003年至2009年,浙江省检察机关以指挥部、领导小组人员身份立案查处的76名贪污贿赂犯罪人员中,80%有在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钱的“嗜好”。“这与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相对隐秘不无关系,到办公室借谈工作之名送钱,方便,也更有效,一手交钱一手办事。”一位行贿者案发后对检察官坦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