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1月9日报道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8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福建省原常委、原秘书长陈少勇受贿案。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2年11月至2008年5月,陈少勇利用其担任中共福建省宁德市委书记、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多次索取和收受有关人员财物共折合人民币918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陈少勇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指控证据,陈少勇委托的律师出庭为其进行了辩护。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陈少勇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收受贿赂数额巨大,今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决定,罢免陈少勇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福建常委陈少勇被中纪委带走 涉嫌违规批地
7月中旬,福建省委常委、前宁德市委书记陈少勇被中央纪委带走协助调查。其案发的最终突破口,还是源于在宁德为女企业家郑少清违规批地。黄曾任宁德海关关长、福州海关人事处处长。
(本文来源:中国青年报作者:王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