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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政府立法步入规范化快车道

2021-08-27 15:54:3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丁秀娟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丁秀娟 聊城报道

  8月27日,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聊城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成伟解读了《聊城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的相关情况。据悉,《聊城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即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政府立法步入规范化快车道。

  成伟介绍,《聊城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即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的出台,标志着聊城市政府立法步入规范化快车道,进入提质增效阶段。《规定》通过完善的制度设计,详细梳理了聊城市政府立法工作流程,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为追求地方立法高质化提供了坚实保障。

  成伟介绍,坚持民主立法,体现以人民为中心。规范公众参与,明确参与节点。《规定》明确规定,政府立法工作部门和起草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参与政府立法立项、起草、审查等各阶段,可以提出修改或者废止规章建议。保护企业利益,优化营商环境。对于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起草部门应当组织公平竞争审查;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保护特殊群体,体现社会公平。对于涉及性别平等或者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法律特殊保护群体权益的,应当听取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相关权益保护组织的意见。

  成伟介绍,严格依法评估,及时高效清理。《规定》明确了在规章出现需要评估的几种情形时,政府立法工作部门应当组织起草部门、实施部门进行评估,并明确了规章清理和规章解释的几种情形,确保政府规章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初审编辑:王文趱

责任编辑:朱学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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