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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丁秀娟 聊城报道
8月27日,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聊城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成伟解读了《聊城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的相关情况。聊城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局长商光胜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提到:为确保公众能够有序参与地方立法,提高聊城市地方立法质效,市司法局多措并举,不断拓展公众参与立法渠道,鼓励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工作。
商光胜说,制度保民权。《规定》第五条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起草规章,应当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第二十二条规定,除依法需保密外,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商光胜介绍,聊城市探索建立了覆盖多领域、吸纳多层次的20个政府立法联系点。公众可以通过向联系点反馈意见的形式参与地方立法。
此外,今年,依托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聊城市司法局搭建了立法意见征集平台,公众可以通过网站和公众号随时随地参与地方立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有较大影响,人民群众普遍关注,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公众可以报名参与立法听证,在听证会上提问和发表意见。社会公众可以采取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面谈等形式,对地方立法项目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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