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聊城三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全部清零 “僵尸企业”及时退出市场

2021-01-13 18:37:0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程洽洽

  大众网·海报新闻 见习记者 丁秀娟 聊城报道

  1月13日,聊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传师就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特别是在执行合同和企业办理破产方面,推行了做法做出了简要介绍。王传诗介绍,为贯彻落实上级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套措施》,为进一步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王传师提到,营造可预期的执行工作环境,健全破解执行难的长效机制,提升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智能化水平,缩短案件执行周期;立足执行指挥中心、网络查控等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进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提升执行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切实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注重合法保护,慎重采取“查扣冻”措施,避免对企业正常经营运转产生不利影响;充分考虑企业资金流动需求,对企业作为申请人提出的保全申请,允许其采用自建厂房、土地使用权等作为担保,减轻企业诉讼压力;严格区分企业财产和企业家个人财产,防止因不当扩大被执行财产范围,造成企业家个人财产受到侵害,避免损害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热情和积极性;加大涉企执行案件和解力度,在保护申请执行人利益与维持被执行企业正常运转之间寻找平衡,既保证申请执行人利益得到顺利实现,又尽可能避免被执行企业因短期资金周转困难而陷入经营绝境。

  此外,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与市政府沟通,加强破产审判工作的常态化府院联动,结合聊城市实际,市政府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同时,为进一步提高破产审判的质效,印发了《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积极应对疫情服务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简易审理破产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提高破产审判质效提供了制度支撑。在中院的积极倡导下,筹备设立了聊城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建立了管理人队伍的行业组织,使管理人开展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加快了破产案件的审理速度,更快更多地收回破产债权,有效地提升了各项指标数据。对长期未结案件,加大调度和督导力度,评价期内审结各类破产案件件,相比2019年以倍数级比例增长,三年以上未结案件全部清零。通过破产清算,使“僵尸企业”及时退出市场,有效释放占有的资源。

  王传师介绍,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与党委、政府共同推出优化营商环境府院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诉前调解案件管理,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提高基层法院速裁方式适用率和速裁案件办案效率,配强破产审判力量,强化破产审判的专业化建设,提升破产审判能力。以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初审编辑:李兆辉

责任编辑:王文趱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