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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农村低保年保障5160元 城乡低保标准比缩小至1.26:1

2020-06-23 14:48:02 来源: 大众报业·海报新闻 作者: 程洽洽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程洽洽 聊城报道

  6月23日,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邀请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宋一丁就民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做通报,并回答记者提问。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截至6月5日,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531户4107人,农村低保对象48046户79873人;城市特困人员94人,农村特困人员21811人。

  宋一丁介绍,今年自1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提高到540元,较上年每月提高了40元,增幅达8%;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提高到5160元,较上年提高了660元,增幅达14.67%。农村低保保障标准高于按年度动态调整后的省扶贫标准,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之比进一步缩小至1.26:1。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其中,基本生活标准应满足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所需,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一般参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5 倍和 1.3 倍确定。目前,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81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6708元,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根据自理能力分为自理、半失能、失能三类,分别为每人每年600元、2500元、5000元,半失能、失能护理标准较上年增幅分别达56%、25%。

  临时救助标准与聊城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挂钩,根据救助对象的家庭人口数、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和困难持续时间等因素,按照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的3-12倍确定救助金额。对重大生活困难的,由县级民政部门依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联席会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制定综合救助方案。

  据了解,低保标准由聊城市人民政府根据恩格尔系数、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支出测算确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原则上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不低于聊城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25%和35%。

初审编辑:李乐涛

责任编辑:牛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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