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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出台新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者最高罚5万

2020-06-18 16:55:05 来源: 大众报业·海报新闻 作者: 程洽洽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程洽洽 聊城报道

  2020年6月1日,《聊城市消防车通道管理规定》正式施行。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规定》内容,正确理解执行,6月18日,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袁增高、副支队长沈传军就《规定》内容作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规定》中的严禁行为,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禁止在消防车通道上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桩等障碍物;二是禁止在消防车通道与建筑物之间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三是禁止在消防车通道上停放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占用消防车道,妨碍消防车通行;四是禁止在消火栓、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道路内停放车辆;五是除上述四个行为外,其他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如在起火点附近的消防车通道上,聚众驻足围观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

  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处罚主要有:一是由消防救援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应强制执行,并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所需费用;二是针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或个人,规定执法部门依法将其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初审编辑:李乐涛

责任编辑:牛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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