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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今年已依法查处9家未登记擅自开展社会活动组织

2018-09-20 16:40:00 来源: 大众网聊城频道 作者: 侯晓

  

  9月20日上午,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窦淑芬就推进全市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进行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大众网聊城9月20日讯(记者 侯晓)9月20日上午,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窦淑芬就推进全市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进行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据介绍,今年以来,聊城民政、公安联合行动,依法查处了9家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对外开展活动的组织。

  据介绍,今年以来,聊城市民政部门按照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的要求,日常监管、年度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切实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着力营造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社会组织发展进一步得到规范。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切实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社会组织退出机制。加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力度,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向山东政务服务网、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推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要依法依规从重从快处罚。

  开展社会组织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聚焦当前社组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集中排查整治,严抓严管,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建设水平。对市管社会组织中68家未参加年检或未按期换届的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9家两年以上不参加年检和长期不开展活动的依法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一步将依法对予以撤销登记。11家长期未开展活动的“僵尸”组织办理了注销登记。

  开展社会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民政、公安联合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社会组织涉黑涉恶现象,查处非法社会组织违法行为。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公众的投诉举报。依法查处9家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对外开展活动的组织。

  加强社会组织名称管理。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加强名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严格依法依规审核社会组织名称。市管社会组织中63家名称不规范的一律按照《山东省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等政策规定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初审编辑:李乐涛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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