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中小学校长们要涨工资了!干得越好涨得越多

2016-10-27 13:15: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传胜

  大众网聊城10月27日讯(记者 王传胜)10月27日上午,聊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哈宝泉通报,推行全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后,校长在原有工资的基础上增发职级薪酬,等级越高薪酬越高。

  哈宝泉介绍,改革后,中小学校长在原有工资的基础上增发职级薪酬,职级薪酬标准为:各县(市、区)以上年度本县(市、区)域内中小学教师月人均应发工资总额作为基数、市属学校以上年度市本级中小学教师月人均应发工资总额作为基数,增加绩效工资总量,专项用于发放本县(市、区)校长职级薪酬,不同职级等次的校长职级薪酬按如下比例发放:特级 90%;一级一等 70%、二等 60%、三等 55%;二级一等 50%、二等 45%、三等 40%;三级一等 35%、二等 30%。基数一年核定 1 次,年中不作调整。

  据悉,为充分调动校长的积极性,职级薪酬并不是一次性全部发放,而是分为基础性职级薪酬和奖励性职级薪酬两部分。基础性职级薪酬占 70%,按月发放;奖励性职级薪酬占 30%,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对校长的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由财政部门每年发放一次。其中,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校长(同级校长人数的20%)发放奖励性职级薪酬总额的30%,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的校长发放奖励性职级薪酬总额的70%,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不予发放。相同等次的,不分职级,平均发放。

  例如,如果教师人均工资为6000元的话,特级校长按6000元的90%领取薪酬,为5400元。他每月工资固定增加5400元的70%,为3780元。剩余的30%,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校长将领不到这部分薪酬。

  副校级领导按所在学校校长职级薪酬的30-40%发放。哈宝泉解释,这项规定意味着,今后中小学副校长的职级薪酬高低,取决于校长的职级,有利于调动副校长的工作积极性。

  至于如何对校长的工作进行综合的考核评价?哈宝泉介绍,推行校长职级制后,实行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对校长的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主要包括个人专业素质评价、业绩评价和办学满意度评价,实行百分制,其中个人专业素质评价占 20%,业绩评价占 50%,办学满意度评价占 30%。

  个人专业素质评价包括校长政治理论和专业学习、参加培训和开展科研等工作情况。

  业绩评价包括“底线管理”和“特色发展”两个方面,各占业绩评价的 50%。其中底线管理包括党的建设、团队建设、规范办学、安全稳定、民主管理、廉政建设等,特色发展包括课程开设开发、教师专业发展、教学改革创新、学校文化特色建设和学生健康成长等。

  办学满意度评价包括主管部门评价、教职工评价和社会评价三个方面。

  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校长职级评定、岗位聘用、职级薪酬发放及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初审编辑:贾志丽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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