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中小学校长去行政化,将分为四级九等

2016-10-27 12:39: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传胜

  大众网聊城10月27日讯(记者 王传胜)10月27日上午,聊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哈宝泉通报,推行全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后,校长将不再有行政级别,按职级分为四级九等。

  哈宝泉介绍,本次改革范围为全市公办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校长、园长、党组织书记。校长职级由高到低依次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二级校长各设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次,三级校长设一等、二等两个等次,共四级九等。一级、二级、三级校长的比例及细分等级的比例为 3∶5∶2,一级一等校长的数量不超过该职级校长总数的 1/3,特级校长的数量控制在全市中小学校长总数的 3%以内。各县(市、区)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办学类型和不同学段等具体情况,在职级总额内适当调控职级比例。原则上,高中学校不设三级校长,高中不足24个班、初中不足18个班、小学不足12个班的学校不设一级一等和特级校长。

  取消中小学校和干部行政级别。列入校长职级制实施范围的中小学一律取消机构规格,按隶属关系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现任学校干部保留原有行政级别,纳入档案管理。新任干部不再套用行政级别。新设立的中小学机构不再确定机构规格。校长采取公开选聘方式产生,由组织部门牵头成立选聘领导小组,制定选聘方案后由教育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校长的 1 个聘期为 3 年,教育行政部门与校长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聘任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如何评定校长的职级?哈宝泉介绍,校长的职级评定大体分为6个步骤,一是发布方案,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制定职级评审认定实施方案,并及时发布;二是个人申报,申请人填写报表、提交学历、相关荣誉证书、教科研成果等佐证材料和述职报告,按照中小学校长申报的职级,由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保证材料真实、准确,并提出审查意见;三是组织评审,成立评审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指标对申报人进行量化评价,根据各项指标的量化得分情况对申报人进行排序;四是职级认定,评审委员会根据职级设定比例和申报人员的量化得分排序情况,提出认定建议,由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决定;五是结果公示,评审认定结果在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六是发文公布,由教育行政部门发文公布,并颁发校长职级证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评审认定的一级二等及以下校长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备案。特级和一级一等校长的认定权在市教育局。

初审编辑:贾志丽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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