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众网聊城4月15日讯(见习记者 王传胜)“还差两年才到约定营运期限,现在却突然要我们停运,这两年的损失咋算?”近日,从事聊城市城区至东昌府区郑家镇短途客运的老马拿着主管部门的停运通知感到非常困惑。在经过一番交涉之后,该客运线路上的34辆微型普通客车车主无奈接受了最后的处理结果:每辆车由聊城市客运补偿给予2000元,办理营专非,退出营运市场。
据老马介绍,2002年,聊城市客运公司统一购买了34辆长安之星微型车,用于聊城城区至东昌府区郑家镇客运线路营运,他们34人从该公司买下这些车辆,并买下此客运线路,挂靠在聊城市客运公司和聊城市交通服务中心营运,运营期限为八年。今年3月底,他们突然接到聊城市客运公司的过户停运通知,要求这34名车主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营运,办理相关手续。“我们34人都属于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主力,如果让我们停运,我们的家庭就失去了主要的经济来源。”老马说。
聊城市客运公司负责人介绍,2002年公司与34辆微型普通客车车主通过口头协议,约定这些车辆的报废年限为八年,并没有约定具体的营运期间。至于具体营运期间应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然后再根据车辆损伤程度而定。如果车辆没有安全保障,不可能等到八年报废期再停止营运。
作为这条短途客运线路的管理方,聊城东昌府区交通局运管处负责人就此解释说,这34辆微客已经营运六年,车况破旧,安全性能差,不能保障乘客需求和安全,所以依据相关规定,限其于2008年4月底退出营运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