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8号)
东昌府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根据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巴海峰同志的提请,决定任命:
王磊同志为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
江绍华同志的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庞庆法同志的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现予公告。
2020年11月4日
【更多新闻,请下载"海报新闻"客户端或订阅山东手机报】
【山东手机报订阅: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分别发送短信SD到10658000/106558000678/106597009】
初审编辑:李兆辉
责任编辑:王靖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