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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法善治,护航高质量发展--聊城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一年间

2019-03-26 10:23:00 来源: 中国聊城政府网 作者: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

  2018年,是聊城立法工作的“丰收年”。市人大常委会适应依法治市需要,积极稳妥推动工作,立法二审通过条例3部,一审通过条例1部,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5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立法质量之高、节奏之快让人目不暇接。看得见的,是一次次表决、一部部条例、一个个条款;看不见的,则是立法者的精益求精,依法治市前进步伐的坚定。这一部部地方法规,为聊城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了有效引领和有力保障。

  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每一部有质量、有影响、有特色的地方立法,都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人民意愿……2018年,聊城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亮点频出,成为以“良法”引领“善治”的生动实践。

  瞄准重点领域——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1月1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东昌府区柳园街道文苑社区附近突然响起了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一位在此经过的市民发现后,立即掏出手机,向警方举报。“禁燃令”实施首日,放开门炮的栾某被依法处以500元罚款。

  禁放烟花爆竹,这是一次顺应民意的高效立法。近年来,随着环保和安全意识增强, 聊城市民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呼声日趋强烈。2018年底,市人大常委会在完成水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的同时,将《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增补为审议通过项目,对划定禁燃禁售区域和场所、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夯实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

  立法的过程就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历程。紧扣绿色发展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环保系列法规。为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出台了《聊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用严格的制度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修复水生态,全面提升水环境。为促进空气质量不断提升,我市出台了《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进联防联治,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供了法律保障。

  为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品牌农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立足我市农业发展需要,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立法,完成了《聊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初次审议工作。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完成了《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初次审议工作。

  立改革发展稳定需要之法,立能够解决突出问题之法,立符合实际可操作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这是市人大常委会的责任与担当!

  发扬工匠精神——精雕细琢立法精品

  2018年6月,在修改《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加云同志带领法制委、法工委相关人员接连10余日召开座谈会,逐条论证、细细修改。条例自一审到二审期间改过20余稿,最终达到了“字儿通、理儿通、事儿通”的效果。

  一部良法的出台,离不开立法者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不断提升地方立法工作的质量和实效,确保法规条例更能接地气、更富影响力、更具针对性,经得起实践检验。

  ——在内容上坚持问题导向。从具体问题入手,对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全面梳理,针对问题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案,推出具体的立法规定,切实做到“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

  ——在制度设计上力求创新。将上位法规定较为笼统或未作规定的事项作为立法创新的重点,进行条款设计和制度创新。

  ——在调研、论证上坚持广泛征求意见,吸收专家学者靠前参与。全年共组织开展立法调研16次,召开座谈会41次,确保每个法条都经过充分论证。

  ——在立法技术上讲求精细立法。对法规草案力求精益求精,能明确的尽量明确、能具体的尽量具体,精细化已经成为我市立法工作的新常态。

  打造精品,是立法工作的一个重要目标。2018年,在全省地方立法工作培训会上,省生态环境厅把《聊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作为地方特色突出的法规案例作了介绍;中国环境报头版介绍《聊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扬“工匠”精神,对每一件法规都精雕细琢、精益求精,努力打造立法精品!

  凝聚立法共识——坚持做到“开门立法”

  2018年11月7日,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法工委等相关人员在光岳社区举行了基地授牌仪式。这是市人大常委会设立的第二个地方立法服务基地,如今已多次配合法工委开展了法规宣传、调研座谈等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双轨并行、梯次推进”的立法模式,在引入第三方参与上加大与立法基地的合作力度,创新合作形式。发挥聊城大学地方立法服务基地的高端理论型智库作用,组织专家学者对法规的合法性进行严密论证,确保合法合规。根据立法项目的具体需求,法工委与聊大法学院就其参与《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聊城市城镇容貌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聊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进行了协商,签订专项委托协议书,立法服务基地已就三个条例草案分别开展相关工作。

  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打开门”无疑是最好的方式。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在于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协商论证、与省人大提前沟通,切实做到了科学民主依法编制计划。回顾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每一部重要法律的修改都切中群众最关切、最现实的要害问题。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开启地方立法新征程,为聊城高质量发展扬帆护航!

初审编辑:孙海燕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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