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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64起查结44起 聊城市纪委监委全面推进扫黑除恶

2018-08-08 08:48:00 来源: 中国聊城政府网 作者: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增强政治担当,切实担起“扫黑除恶”执纪问责的政治责任,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聚焦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零容忍”。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共初步核实问题线索115起,立案64起,查结4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2人;其中涉及“保护伞”问题22起,处分36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据了解,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主要承担三项职责:一是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直接参与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二是坚决惩治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三是严肃问责地方党委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迅速动员部署。把扫黑除恶作为监督执纪监察工作重点,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宝泉先后两次集体约谈县(市、区)纪委书记,传导了压力,明确了任务。二是全面排查线索。向社会公开举报渠道,鼓励群众检举揭发;与政法机关建立了涉黑涉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实现线索共享,同步侦办;对2016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问题线索逐件排查,对政法机关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过筛,不放过一个可疑线索。三是彻查重点案件。选取了8个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线索由市纪委监委提级办理,选取了19件典型线索由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案督办,市纪委执纪监督室对各县(市、区)涉黑涉恶案件逐案把关、同案同责,确保把每一个案件查实查透,向全社会释放扫黑必反腐、惩恶必除“伞”的强烈信号,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初审编辑:李乐涛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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