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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将奖励优秀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每个10到20万元

2017-08-24 08:58:00 来源: 聊城政府网 作者:

  记者日前了解到,我市切实加大农村社区和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的投入,目前,市级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已出台,计划每年对20个社区服务中心各奖励10到20万元。

  我市农村社区和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以县乡两级政府投入为主。各县(市区)将根据全市农村社区规划,对照本县(市、区)?目前建设情况,分析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制定实施方案,达到全市规划数量、规模。到2018年年底,全市部分建成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市场服务网点为补充、室内室外设施相结合的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网络。

  农村社区建设在财政投资或争取上级资金的基础上,采取整合资源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办法,结合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乡镇敬老院建设等,充分利用闲置校舍、腾退办公用房、集体用房等现有设施,整合资源搞好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力戒贪大求洋、形式主义、形象工程,避免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

  社区服务中心按照每千人2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其中,用于直接服务群众的面积不低于70%;?室外活动场所面积最低为1000平方米,人数较多的社区按照每千人30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建设,配套群众健身设施。坚持一室多用的原则,按照“一厅一校八室”(“一站式”服务大厅,社区教育学校,社区综合办公室、多功能会议室、党员活动室、文体活动室、阅览室、农业综合服务室、社会组织服务室、电子离务室)?的基本标准,合理设置服务中心功能。社区综治警务、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养者托幼、残疾人康复和托养照料、便民利民等专项服务设施,以及农资供应、农产品购销、便民超市、金融通讯、邮政物流等市场服务读施,按照有关规定标准,与社区服务中心一同建设。在室外活动场所设立公开栏、宣传栏。

初审编辑:贾志丽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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