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防暑降温费不能用雪糕茶叶抵顶 不发要被追责

2016-07-28 09:15:00 来源: 生活日报 作者: 王红妮

防暑降温费不能用雪糕茶叶抵顶!不发要被追责

  天这么热,用人单位发放防暑降温费情况咋样?从6月中旬开始,济南市集中开展专项检查,27日,记者就一些热点问题采访了济南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

  可按月发,也可4个月一起发

  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分两档。企业职工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有的单位按月发,有的则等9月份一起发放4个月的防暑降温费,两种情况都可以。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享受

  “哪些单位该给职工发放防暑降温费?”不少人有疑问。济南市人社局相关人士解释,防暑降温费针对的是各类企业,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享受防暑降温费。

  防暑降温费不能用物品折抵

  有的单位给员工发茶叶、雪糕,这算防暑降温费吗?“防暑降温物品不能折抵防暑降温费。”工作人员表示,防暑降温费必须以现金形式发放,茶叶、饮料、冷饮等都不能代替防暑降温费。

  不发防暑降温费要被追责

  按《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高温天工作,或未按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活日报记者 王红妮)

初审编辑:贾志丽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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