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在全市率先开展环境违法有奖举报 最高奖1500元

2016-03-01 10:43:00来源:大众网作者:庄滨滨

  大众网德州2月29日讯(记者 庄滨滨 通讯员 马越峰 刘磊)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临邑县环保局在全市率先实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经县环保局调查核实的,将给予200元至1500元不等的奖励。

  据悉,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形式实名或匿名举报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停运、拆除,企业空气异味、企业冒黑烟等环境违法行为。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凡举报内容含有以下环境违法行为,经县环保局调查核实的,将给予200元至500元不等的奖励。

  (一)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二)擅自停运、拆除、闲置或者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

  举报以下环境违法行为的,奖励金额范围在500-1500元:

  (一)限期治理企业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被责令停产治理后擅自恢复生产超标排污的;

  (二)擅自建设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土小”,“新六小”企业或被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的;

  (三)已安装自动监控设备但不正常使用、弄虚作假的。

  据介绍,为畅通环保举报投诉途径,增进人民群众对环保的参与度,自2015年10月22日起,临邑县环保局开始实行有偿举报制度。在县电视台连续3个月公布环保举报投诉电话(0534-4221575),热心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在日常巡查过程中,部分群众和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共同寻找异味来源,查找“土小”企业具体位置。截至目前,临邑县环保局取缔关停的“土小”企业中,有10余家是根据群众举报查实后依法取缔。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乐涛

热点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