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2015年反腐成绩单:点名通报51起案件 公车私用是重灾区

2016-01-06 14:29:00来源:大众网济宁频道作者:高杨

  大众网济宁1月6日讯(记者 高杨)近年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已成反腐常态,曝光传递压力,压力倒逼不敢,收手收敛、知耻知止的氛围越来越浓。记者从济宁市纪委了解到,2015年先后9批通报了51起案件,包括 26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5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其中公车私用、婚丧喜宴大操大办仍是“重灾区”,腐败案件样样离不开“钱”字。

  26件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案件关键词一:公车私用

  1、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解放路派出所协警黄瑞强公车私用。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给予黄瑞强辞退处理; 所长张国栋对下属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负领导责任,被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国家统计局兖州调查队驾驶员王孝山公车私用。国家统计局兖州调查队给予王孝山辞退处理,兖州区纪委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兖州调查队队长朱宁坤党内警告处分。

  3、汶上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驾驶员王汉奘公车私用。汶上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给予王汉奘辞退处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汶上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室副主任郭宗伟警告处分。

  4、任城区济阳街道财工街社区党委委员李康公车私用。济阳街道党工委给予李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嘉祥县司法局副局长张衍公车私用。嘉祥县纪委给予张衍党内警告处分。

  6、鱼台县国土局驾驶员蒋余建公车私用。蒋余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国土局主要负责人被约谈。

  7、梁山县供销集团总公司土特产公司经理王吉成因临时驾驶员崔洪鹏公车私用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崔洪鹏私自驾驶单位车辆到济宁理发、购物。崔洪鹏受到辞退处理,王吉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件关键词 二:婚丧升学宴违规

  1、金乡县胡集镇工业管理办公室主任陈熙,违规为其母亲在金乡县金宇大酒店操办寿宴,并超范围邀请人员参加,收受礼金5000元,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鱼台县商贸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秦存志为其子违规操办婚宴,收取礼金,期间违规使用公车。鱼台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违规收取的礼金并承担其违规使用公车产生的相关费用。

  3、金乡县鸡黍镇李古堆管区书记孔凡玲为其孙子举办喜面宴,违规收受礼金3700元。金乡县纪委给予孔凡玲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回违规收受的礼金

  4、邹城市千泉街道东关社区党委副书记朱东升为其子操办婚庆事宜,违规收受礼金。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汶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张娟为其女儿操办升学宴,违规收受礼金。汶上县公安局党委给予张娟党内警告处分。

  案件关键词三:工作日午间饮酒

  1、兖州区兴隆庄镇残联主任董灿洲工作日午间饮酒。兖州区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邹城市药监局大束药监所工作人员周眉工作日午间饮酒,违规使用公车。邹城市纪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

  3、济宁市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六科科长程军工作日午间饮酒。市审计局党组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4、济宁市民航局计划财务科科长朱贵启工作日午间饮酒。济宁市民航局党组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件关键词四:违规发放津贴福利

  1、微山县妇幼保健院院长杜中勤违反规定向职工发放春节福利、加班补助、下乡补助等共计11382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梁山县科技局局长、党组书记李华在任县交通局局长、党委书记期间,向全局在职干部职工违规发放误餐补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曲阜市吴村镇崔屯小学校长王凤菊违规发放春节福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上缴国库。

  4、微山县两城镇民政办副主任屈庆国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件关键词五:违规接受宴请、购物卡

  1、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麻醉科主任贾国组织麻醉科十名同事,违规接受医药经销公司宴请。医院给予贾国记过处分,免除其麻醉科主任职务,对其余十名参加宴请的麻醉科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参加宴请人员退赔餐饮费用。任城区纪委对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分管副院长刘树民进行责任追究,对其诫勉谈话。

  2、济宁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赵峰,违规在服务对象餐厅与其自行车骑友聚餐。济宁市直机关纪工委给予赵峰党内警告处分。

  3、嘉祥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苏余伦收受当事人购物卡和现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件关键词六:公款旅游

  1、汶上县地震局党组书记、局长邵长雪、纪检组长郭春梅公款国内旅游。汶上县纪委给予邵长雪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郭春梅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二人应承担的公款旅游费用。

  2、微山县种子管理站副站长周峰、司海燕公款旅游。微山县纪委给予周峰党内警告处分,微山县监察局给予司海燕行政记过处分。

  3、泗水县地震局原局长王瑜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王瑜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25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案件关键词一:侵吞

  1、鱼台县谷亭街道缪集村党支部原书记缪万记、原村主任马培峰、原文书缪士永在2012年至2014年期间,共同骗取国家种粮补贴款共计14370元,并侵吞私分,各得款4790元;缪士永又采取虚报冒领的方式骗取粮食直补款2268.48元。鱼台县纪委分别给予缪万记、缪士永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3人刑事责任。

  2、任城区喻屯镇陈庄村村委会原主任陈小勇侵吞低保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3、兖州区龙桥街道旧关村党总支原书记秦佑军,原村主任郭宪忠,原支部副书记、村委委员段作强,原支部委员、村委委员、村会计周娟,原支部委员、村委委员鲁玉文,原支部委员、村委委员文合锋,原村委委员孔帆等7人侵吞村集体资金,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均被追究刑事责任。

  4、兖州区新兖镇新义村党支部原书记徐洪友,村原两委委员杨广金、齐健,支部原委员、村原会计秦传举,支部原委员田金坡,村委原委员陈继喜等六人侵吞村土地补偿款。徐洪友、杨广金、齐健、秦传举、田金坡5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6人均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微山县经济开发区洛房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主任李均柱非法侵吞土地补偿款。李均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违法所得被没收。

  6、泗水县金庄镇北玉沟前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徐祥会和原村委委员、文书韩传玉在2010年利用职务便利,将村集体资金10600元用于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保险金。其中,徐祥会侵占村集体资金6000元,韩传玉侵占村集体资金4600元。泗水县纪委分别给予徐祥会、韩传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其违纪所得。

  7、邹城市钢山街道北关社区党委原书记陈宪玉坐收坐支、违规领取工资补助、职务侵占。陈宪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被没收,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案件关键词二:冒领

  1、泗水县泉林镇北贺村原村文书兼两委委员王勇截留村民库区移民补助款问题。2007年以来,王勇私自截留村民库区移民补贴补助款存折,并冒领库区移民补助款共计38250元,将其据为己有用于个人开支。泗水县纪委给予王勇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微山县南阳镇南店子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主任胡振广在2009年至2012年期间,在经手领取村民浅槽工程迁占附着物补偿款的过程中,非法占有补偿款31165元。微山县纪委给予胡振广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梁山县韩垓镇前王楼村党支部原书记曹修恩在2004年至2013年期间,冒领村民小麦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款共计518131.79元。梁山县纪委给予曹修恩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兖州区酒仙桥街道河头村“两委”委员伊广坤、王成喜、朱本深通过采取虚报承包地亩数的方式,骗取国家粮食补贴。其中,伊广坤骗取补贴款3592.70元,王成喜骗取补贴款3592.70元,朱本深骗取补贴款3443.01元。兖州区酒仙桥街道纪工委分别给予伊广坤、王成喜、朱本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嘉祥县金屯镇王屯管区主任陈吉芳骗取国家种粮补贴问题。陈吉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于2009年至2011年间,以其妻子的名义,虚报种粮面积39亩,骗取国家种粮补贴10201.23元,据为己有。嘉祥县纪委、监察局给予陈吉芳留党察看二年、降级处分。

  6、曲阜市尼山镇官庄村两委原委员兼村会计刘天祥虚报冒领国家惠农补贴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没收违纪所得。

  案件关键词三:贪污

  1、梁山县黑虎庙镇初级中学原校长赵书景、原教职工郭福祥贪污黑虎庙镇初级中学国家教育化债资金138700元,赵书景实得70000元、郭福祥实得68700元。梁山县纪委给予赵书景开除党籍处分,梁山县教育局给予赵书景、郭福祥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泗水县泗河街道东曲泗村原主任杨玉丁骗取国家财政补贴、贪污,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3、鱼台县经信局节能科原科长田素坤滥用职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4、金乡县商务局原副局长兼金乡县对外贸易公司破产管理人小组组长代恩杰贪污受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3个月。

  5、嘉祥县纸坊镇人民政府禁采办原主任田忠银受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案件关键词 四:挪用

  1、金乡县羊山镇财政所原副所长高春荣在2012年至2013年期间,先后3次挪用公款38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共获取利息5050元。金乡县纪委给予高春荣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嘉祥县纸坊镇劳保所原主任曾宪轩在2010年至2013年期间,先后4次挪用新农合参保资金共计5897419.79元购买理财产品,共获利息2713.63元。嘉祥县纪委给予曾宪轩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金乡县胡集镇北郭村党支部原书记潘永秀于2014年4月,在协助胡集镇政府从事蔡河河段治理工程北郭村辖区内的土地丈量、附着物清点及资金发放过程中,虚报冒领补偿款5970元,用于个人家庭生活支出。2015年2月,潘永秀私自取出蔡河河段治理工程支付给北郭村集体的补偿款22100元,用于偿还个人欠款。金乡县纪委给予潘永秀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追缴其违纪所得。

  4、邹城市城前镇北王村党支部原书记孙长莲挪用公款、侵占、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没收违纪所得。

  案件关键词五:乱收费

  1、鱼台县住建局村镇建设办公室原副主任张心愿违规安排鱼台县各镇街村镇建设办公室向危房改造农户收费共计48200元,并在账外保管。鱼台县纪委给予张心愿留党察看两年处分,鱼台县住建局给予其免职处理,责令将违规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农户。

  2、任城区安居街道胡营小学原校长褚国新违规招生收费、套取财政资金。褚国新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

  3、曲阜市姚村镇计生办主任、服务站站长唐加荣乱收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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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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