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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苏培贞 聊城报道
1月20日,阳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反侵财专业队联合阿城派出所,抓获一名涉嫌盗窃某通讯基站用电违法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男,43岁,阳谷县人)。
现已查明
2019年至今,杨某某在阳谷县阿城镇自己经营的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院内,私接某通讯公司信号塔用电,盗窃电量几万度。接警后,在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阳谷县供电公司配合下出具相关用电数据,确定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涉嫌盗窃基站用电行为,1月20日,刑警大队侵财专业队联合阿城派出所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抓获归案,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警方提醒
电力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受国家法律保护,盗窃电能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此外,私自接线、改装电力设备将对自身及周围居民的用电安全造成潜在危险。广大群众一定要依法安全用电,切莫因贪图小利而酿成大错。(通讯员: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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