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聊城5月18日讯(记者 李长振)18日,大众网记者从莘县人民检察院获悉,5月14日,莘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莘县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莘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计科科长袁春晖贪污、挪用公款案。
5月16日,莘县人民检察院以袁春晖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对其决定逮捕。这是莘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第一起采取留置措施的职务犯罪案件,目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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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李乐涛
责任编辑:李乐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