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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4940元

2019-02-27 17:50:00 来源: 大众网聊城·海报新闻 作者: 袁志威

  大众网聊城·海报新闻2月27日讯(记者 袁志威)27日上午,莘县县委副书记、县长高志国到市长热线接听市民来电并回答记者提问。在保障基本民生、提供社会服务方面,高志国介绍,2018年莘县进一步提高了特困人员供养水平,城市特困人员的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6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940元。

  高志国介绍,2018年,莘县提高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44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600元提高到3800元,人均月补差分别达到264元和190元。全年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2万余名,发放保障金9248万元,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必退的目标要求。

  同时,莘县还积极推进健康扶贫,依托18家医院建立了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平台,对低保对象住院病号实行即时结算。对于贫困户和定点医院以外的重点救助对象,按70%的比例进行医疗救助。全县全年共救助困难群众4500余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00余万元。

  另外,积极组织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共募集善款230余万元,开展了“夕阳助老”“关爱孤儿”等助医、助学、扶贫济困活动,累计救助困难群众两万余人次,发放善款700余万元。

初审编辑:孙海燕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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