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莘县一男子二次酒驾被交警查处 吊销驾证并处2000元罚款

2018-11-29 17:13:00 来源: 大众网聊城频道 作者: 袁志威

  大众网聊城11月29日讯(记者 袁志威)近日,大众网记者从莘县交警大队获悉,莘县一机动车驾驶人刘某某在第一次饮酒驾车被罚后,依然没有改掉酒驾的恶习,再次饮酒驾车被莘县交警当场查获,吊销驾证并处2000元罚款。

  据了解,26日14时20分左右,驾驶人刘某某饮酒后驾驶车辆行经莘县莘亭路与大安街交叉路口时,遇到了正在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的莘县交警大队民警,被当场查获。经现场酒精检测,刘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0.6mg/100ml,属“酒后驾驶”。

  期间,当执勤民警将刘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这一交通违法行为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时,民警意外发现该名驾驶员竟然不是第一次酒后驾驶的“新手”,居然还是“二次酒后驾车”!原来就在今年2月份,刘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莘县魏庄中队民警查获进行过依法处罚。没想到时隔几个月,竟然不思悔改、心存侥幸,又二次酒驾被查。

  目前,该驾驶员已被依法按照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对其予以吊销驾驶证、处以行政拘留、罚款2000元的处罚。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驾驶员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初审编辑:李乐涛

责任编辑:李乐涛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