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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拟在市区设置12处流动食品摊点疏导区

2019-05-27 09:05: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刘璐

  大众网·海报新闻临清5月26日讯(记者 刘璐)近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为改善流动食品摊贩因无固定经营场所,遍布城区大街小巷无序占道经营,影响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城市交通秩序的现象,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发了《关于设置流动食品摊点疏导区的通告》拟在市区范围分批次设置流动食品摊点疏导区。

  通告指出,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利用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契机,根据临清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广泛开展社会调查,征求群众对疏导区设置的意见建议,结合区域规划设计布局,以均匀分布、方便群众、不阻碍交通为原则,合理确定疏导区位置、数量和规模,拟在市区范围分批次设置流动食品摊点疏导区。本批次在我市大剧院东侧、温泉路与站前路交叉口南侧等十二处位置进行设置(详情见《临清市流动食品摊点疏导区分布情况简介表》),下一步将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增设、变更疏导区位置和数量。

  据了解,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进入疏导区经营商户作如下规定:应具备成色较新、外观整洁的制式三轮车作为经营车辆,向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进入疏导区经营的申请,初审合格后,按要求对经营车辆装配统一外观标识的招牌和车厢,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具的《介绍信》和相关证件至疏导区所属街道办事处办理《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核批准获取经营编号后进入疏导区经营。同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各疏导区进行严格管理,对进入疏导区经营商户建立档案,跟踪记录日常规范经营和违规经营情况,向疏导区经营商户统一配发免费的经营服装,包括经营帽、围裙、套袖等。疏导区经营商户应穿着配发的服装在疏导区内的规定位置、规定时间经营,严格遵守《流动食品摊点疏导区管理规定》,违反规定的,将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将被取消疏导区经营资格。

  下一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镇街办事处及政府各相关部门在市区持续开展违规流动摊贩清理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流动摊贩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在疏导区外经营、违法占道经营和未取得证照进行经营的各类流动摊贩予以取缔,并查封、扣押用于从事非法经营的车辆、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商)品,对违法经营者依法从重处罚。涉嫌以暴力阻碍执法人员执行职务的,交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初审编辑:李乐涛

责任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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