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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鹏 通讯员 姜洪涛 高唐报道
9月10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高唐交警大队了解到,为规范城区道路通行秩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关于加强我市低速电动车通行秩序管控的通告》,高唐交警大队发布低速电动车通行秩序管控的通告,将严管低速电动车通行秩序。
据了解,该通告所指低速电动车,包括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登记挂牌条件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
即日起,对在城区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的低速电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暂扣,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车辆为机动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
在设置机非隔离设施的城区道路上,低速电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在未设置机非隔离设施的城区道路上,低速电动车应当在道路最右侧通行。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低速电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一律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机非鉴定,经鉴定涉案车辆为机动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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