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李兆辉
责任编辑:牛卓倩
为推动度假区宣传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进一步提高度假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我单位拟与聊城市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开展合作,利用聊城市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宣传推广度假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该栏目制作费用为20万元/年,鉴于宣传平台聊城市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独家经营,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第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我单位了尽快达到宣传效果,特此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宣传实施单位。
特此申请
度假区精神文明办公室
2020年11月18日
初审编辑:李兆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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