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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警方:踏查罂粟种植 让罪恶之花无处藏身

2020-05-01 09:15: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东阿5月1日讯 时下正值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开花结果的季节,为从源头上杜绝毒品,打好“2020天目铲毒”战役,东阿县公安局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要求,按照“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的工作思路,加大禁毒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春季禁种铲毒和毒品原植物踏查专项行动。

  行动中,为确保不漏掉一户,不放过一处,不留一块死角,东阿县公安局组织民警在深入田间地头、村民院落和房前屋后开展“拉网式”、地毯式人工踏查的基础上,针对毒品原植物种植活动隐蔽、易转移等特点,“邀请”无人机助阵踏查铲除工作。

  姚寨派出所民警利用无人机机动性强、灵活性高、覆盖面广的优势,对辖区蔬菜大棚、废旧院落、平房屋顶等隐蔽处所、易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区域和辖区村庄进行空中监测和即时发现,对盲区和死角进行全面巡查,提高了精确发现、踏查铲除的效率。

  同时县公安局还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力量作用,通过广播、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入户宣传等方式,开展禁毒铲毒宣传教育,重点宣传非法种植罂粟的危害性及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种植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发现得了,铲除得尽,实现“零产量”的目标。

  4月27日,牛角店派出所在开展毒品原植物罂粟踏查行动时,发现郭桃村村民郭某在自家院落处非法种植四株毒品原植物罂粟,民警依法对现场种植的四株罂粟原植物毒品罂粟进行了铲除并扣押,并给予郭某行政罚款的处罚。

  通过禁毒踏查行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罂粟危害的认识,倡导群众加入禁种铲毒队伍,为全县营造了安全、和谐的环境氛围。

  罂粟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毒品,是提取海洛因的主要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罂粟,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初审编辑:李乐涛

责任编辑:李连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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