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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警方破获一起保险公司“内鬼”骗保案

2020-03-12 20:01: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东阿3月12日讯 当下,保险诈骗的手段五花八门,骗保背后的故事也是光怪陆离。东阿县某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刘某明,身为保险公司职员,却伙同老乡编造了一起投保“合家欢”保险案件,让乡里乡亲体验到保险“红利”,上演了一场现实版的掩耳盗铃的“内鬼”骗保把戏,让人啼笑皆非。

  2019年12 月18日,东阿某保险公司到鱼山派出所报案,称该公司的职员刘某明存在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编造虚假的理赔案件套取公司资金嫌疑。

  接到报警后,东阿县公安局鱼山派出所立即立案开展调查。12月25日,经多方面调取证据,核查保险公司提供的物证、书证,获取了大量刘某明(男,32岁,鱼山镇人)做假证据,由此揭开了骗保案件的内幕。

  据悉,2019年4月,在外地打工多年的刘某明回到家乡鱼山镇,应聘到东阿某保险公司担任业务员,利用人脉关系在鱼山镇开展保险业务。为了提高保险业绩,刘某明为自己购买了一份平安“合家欢”保险,以带动身边的亲戚朋友购买保险。该险种理赔条件规定如果有人在投保人家中遇到意外,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不幸的事发生始料不及。2019年10月19日,鱼山镇某村村民刘某勇,在姜楼镇柳林屯村要帐时,不慎摔倒致脚腕骨折并住院治疗。2019年11月10日,刘某明得知此事后,为了拓宽业务,让刘某勇提前体验到购买保险的“益处”,经刘某明提出并和刘某勇合伙商议,虚构刘某勇在刘某明家里干活时摔伤的事实,骗取保险公司理赔,两人一拍即合。

  2019年11月19日,刘某勇通过网上平台向保险公司提出其本人申请,在干活时摔伤的虚假事实,刘某勇按照保险理赔事宜提交资料。2019年12月4日,保险公司派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刘某勇摔伤情况时,刘某明和刘某勇共同提供了虚假证据和合同。2019年12月16日,保险公司把理赔款31441.49元转至刘某明的农业银行账户。

  骗取保险费后,刘某明慑于公安机关的压力,2020年1月6日把骗取的理赔款全部退还给该公司。由于刘某明长期在聊城活动,且正值疫情防控期,鱼山派出所民警先后多次做其家属的思想工作,通过讲法律、讲政策,规劝投案自首。

  3月10日,刘某明到鱼山派出所投案。经审讯,刘某明对伙同刘某勇编造虚假理赔案件骗取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本以为天衣无缝,没想到弄巧成拙。根据犯罪嫌疑人刘某明的供述、银行交易流水、保险公司提供的证据等材料,东阿警方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明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初审编辑:李乐涛

责任编辑:李连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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