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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东阿公安:一男子以“货”为饵 虚假发货诈骗被拘

2021-11-23 15:57:03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廖伟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廖伟 通讯员 耿淑芹 聊城报道
  诚信是经商之道,更是做人之本,但总有人喜欢“空手套白狼”,虚假发货骗取货款,结果换来法律的严惩。
  11月16日,东阿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联合铜城派出所赴泰安新泰市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殷某刚(男,31岁,新泰市羊流镇人)抓获归案。
  10月29日,东阿受害人张某健通过微信与殷某刚联系购买锅炉配件高强度链条,双方在谈好型号规格数量及价格后,殷某刚向张某健索要货款。张某健向殷某刚微信转账1000元作为定金,随后殷某刚谎称开始为其准备加工产品。
  11月1日,殷某刚为了取得张某健的信任,让某物流公司开具物流发货单,并通过微信向张某健告知其购买的货物已经准备发货。张某健看到物流发货单后便信以为真,在没有收到货物的情况下将剩余9650元尾款微信转账给殷某刚。
  在随后几天,张某健迟迟未收到货物,联系殷某刚询问发货情况,殷某刚却以发错快递、产品有些问题延迟发货、家里出现情况等多种理由推脱,直至后来失去联系。
  东阿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和铜城派出所经多方侦查取证,某物流公司确实为殷某刚开具物流发货单,但实际未发货。殷某刚以“货”为诱饵,诈骗张某健共计10650元。为尽快挽回张某健的经济损失,办案民警立即展开抓捕工作。经过摸排研判,办案民警掌握了殷某刚在泰安新泰市的藏匿地点,赶赴新泰将其抓获。
  经审讯,殷某刚对在微信上谎称售卖锅炉配件,诈骗东阿、烟台莱州等地受害群众2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殷某刚被东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初审编辑:迟晨

责任编辑:李兆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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