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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府区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

2017-04-26 16:08:00 来源: 东昌府区政务网 作者:

  为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奖励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要求,我区实行有奖举报办法。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形式实名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也可以匿名举报。匿名举报人可编写一组六位数的密码并告知受理部门,以便领取奖金时核对。信函举报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有奖举报”字样。

  举报人应提供以下列情况:1、环境违法行为的主体;2、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时间、具体位置和内容;3、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如照片和录像等;4、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

  东昌府区环境信访集中处理中心受理公众举报并予以调查、结果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匿名举报举报人应在接到领奖通知后30日内,到承办查处其举报的环保部门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奖励范围内:1、举报人没有提供被举报单位的准确名称、详细地址、基本违法事实的。2、经环保部门调查难以确定具体违法主体和事实的。3、举报前违法行为已由环保部门立案或者已经新闻媒体曝光的。4、举报的违法行为经环保部门处罚后正在改正违法行为的。

  有奖举报电话及联系地址

  聊城市东昌府区环境信访集中处理中心

  举报电话:0635-8412791、18769520351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海原阁宾馆2号楼201房间

  2017年1月1日

初审编辑:贾志丽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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