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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警方刑拘4名涉嫌危险驾驶人

2019-05-22 09:21:00 来源: 大众网 海报新闻 作者: 乔思亚

  大众网 海报新闻5月21日讯(见习记者 乔思亚)近日,冠县警方行政拘留4名涉嫌危险驾驶人(赵某虎,男,33岁,山东冠县人;卢学光,男,43岁,中共党员,山东冠县人;许长参,男,36岁,山东冠县人;冯洪刚,男,40岁,山东冠县人。)

  经查:2019年04月24日23时许,赵某虎醉酒后驾驶鲁P78**P号小型轿车,与对向马某宽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致马某宽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2019年04月29日,经聊城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赵某虎的静脉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65.7mg/100ml。

  2019年04月22日15时许,卢某光醉酒后驾驶鲁PN6**4号小型普通客车,沿老冠临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北环路交叉路口时被冠县交警大队巡逻民警查获。2019年04月24日,经聊城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卢某光的静脉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10.6mg/100ml。

  2019年04月22日14时许,许某参醉酒后驾驶鲁P31**2号小型轿车,沿冠县烟庄至东范庄村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铁路桥南时被冠县交警大队巡逻民警查获。2019年04月24日,经聊城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许某参的静脉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01.5mg/100ml。

  2019年04月08日23时50分许,冯某刚醉酒后驾驶鲁PWK**8号小型轿车,在冠县城区教育路育龙庄园被冠县交警大队巡逻民警查获。2019年04月11日,经聊城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冯某刚的静脉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51.5mg/100ml。

  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冠县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驾车出行安全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家人和社会负责,对酒驾醉驾勿存侥幸心理,坚决拒绝,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初审编辑:李乐涛

责任编辑:张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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