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聊城6月23日讯(记者 孙涛 通讯员 许冰)近日,聊城市劳动保障局对聊城市外来(出)务工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及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转移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外来(出)务工人员在于外地或本地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聊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及时为其接续或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据了解,跨省参保的农民工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不再在聊城市行政区域内继续务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根据本人申请,将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跨省参保的农民工转回本市,无接收单位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户口所在地在聊城市范围内的农民工,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继续为其保留养老保险关系,并妥善保管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