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聊城6月17日讯(记者 孙涛 李海强)6月17日,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聊城市下发《聊城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任务分工》通知,聊城市环保局、
建委、市政管理局、林业局、公共事业局等聊城市多个部门将共同参与这次“创模”活动
。
据了解,根据责任划分聊城市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局等单位负责环境保护费用的管理
。聊城市环保、水利、水务、统计等部门负责节约用水、减少排污及合理运用水源等问题
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率达到100%,水质达标率大于96%。工商、城市执法、公安等部门负
责城市噪音管理,城市交通噪音小于70dB(A)。市政、公共事业局等部门负责城市绿化等问
题的管理。根据聊城市委、市政府所下发的《聊城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任务
分工》的通知,6月份至7月份为“创模”活动的前期准备阶段,2008年12月份“创模”活
动将接受国家环保部的评估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