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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联合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2024-07-23 16:40: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彭静

  大众网记者 彭静 聊城报道

  7月23日上午,聊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聊城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主题新闻发布会消费品以旧换新工程专场。聊城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张莉在发布会上介绍汽车以旧换新的内容和要求。

  张莉介绍,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规定,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报废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车主可以先报废旧车,也可以先购买新车,并于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具证明材料。在今年12月31日前报废旧车并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在微信、支付宝、抖音、云闪付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按提示提交申请,是有资格申请补贴的。

  需要注意的是:一是2011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均属于本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二是消费者上传资料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请上传发票联(第一联),同时要上传原件,尽量保证图片清晰,争取一次性通过审核。三是对报废新能源乘用车新购燃油乘用车的不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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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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