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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被处分!聊城一干部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021-02-13 08:34:04 来源: 风清东阿 作者:

  春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坚决遏制党员干部的酒驾醉驾行为,东阿县纪委监委对查处的4起酒驾醉驾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一、东阿县姜楼镇政府副科级干部陶杰醉驾问题。2020年2月18日,陶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酒精检测及静脉血液检测,属醉酒驾驶。2020年11月27日,陶杰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四千元。2021年2月,东阿县纪委监委给予陶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二、东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安保科副科长赵广程酒驾问题。2019年10月20日,赵广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其酒精测试结果为37mg/100ml。赵广程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1月,东阿县监察委员会给予赵广程政务警告处分。

  三、东阿县鱼山镇卫生院副院长刘广琳酒驾问题。2019年10月30日,刘广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其酒精测试结果为70.4mg/100ml。刘广琳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5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1月,东阿县纪委给予刘广琳党内警告处分。

  四、东阿县姚寨镇纪庄村党支部书记汤立峰酒驾问题。2019年11月11日,汤立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其酒精测试结果为39.3 mg/100ml。汤立峰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3月,姚寨镇党委给予汤立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4起典型案例中,反映出在严查酒驾醉驾高压态势下,依然有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党纪国法置若罔闻、心存侥幸,不仅给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威胁,自己最终也受到了严肃惩处。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充分认识酒驾醉驾问题的严重危害,始终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刻自重自省自警,带头遵纪守法。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提醒告诫、督促整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并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

初审编辑:李兆辉

责任编辑:杨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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