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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冠县纪委监委澄清2起不实举报

2020-04-14 09:52:00 来源: 廉洁冠县 作者: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冠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级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及要求,立足纪检监察职能定位,对涉及疫情防控的信访举报全面受理、优先查处,并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旗帜鲜明的为奋战在防疫一线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现将我县2起有关疫情防控的不实举报澄清通报如下:

  一、关于澄清反映崇文街道马宋店村委会主任马雷瞒报其儿子春节前有武汉旅居史有关问题的不实举报。2020年1月29日,县纪委监委接群众匿名举报,反映崇文街道马宋店村委会主任马雷的儿子是在武汉封城前一天自武汉经邯郸返回冠县,但马雷在上报该村武汉返乡人员名单时,对其儿子的情况隐瞒不报。经查,2019年12月26日,马雷与同村韩某杰、马某山自驾赴湖北随州,接上其在随州务工的儿子马某征后,一同到湖南长沙旅游。12月29日,一行四人自驾返回冠县家中。2020年1月23日,县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统计各乡镇(单位)15日内有武汉过往史人员情况,马某征等四人均不在排查上报人员范围内,且已在家居住15天以上,身体正常。综上,马雷不存在漏报瞒报情况,举报问题不实,现予以澄清。

  二、关于澄清反映万善乡水赞村“两委”干部未按照上级要求隔离武汉务工返乡人员有关问题的不实举报。2020年2月7日,县纪委监委接群众匿名举报,反映万善乡水赞村邢某明从武汉务工返乡后,村“两委”无人对其管理。经查,2020年1月22日,在武汉富士康工作的邢某明返乡后,和其父邢某鹏(村支部委员)按照乡村两级干部的要求居家隔离,并每天测量两次体温。隔离期间,两人从未外出,身体正常,生活用品等均由村党支部书记温敬先代为购买。隔离期满达到解除隔离条件后,2月7日,邢某鹏戴口罩外出买菜。综上,未发现邢某明及其父亲隔离期间有外出行为,举报问题不实,现予以澄清。

  对以上2起不实举报予以公开澄清,充分表明了县纪委监委澄清是非、保护干部,当好“担当作为、干净干事”守护者的鲜明态度。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坚决服从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把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压实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县纪委监委将继续紧盯疫情防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处置不力、作风不实甚至失职渎职的问题,将进行严肃查处问责;同时对捏造事实、捕风捉影、恶意造谣或诬告陷害的不实举报,将旗帜鲜明地进行澄清正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让更多实干者、担当者卸下包袱、消除顾虑,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冠县纪委

  冠县监察委员会

初审编辑:李乐涛

责任编辑:牛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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