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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聊城市第二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申报通知来了!

2019-05-16 17:32:00 来源: 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聊办发〔2019〕8号)精神,聊城市第二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推荐工作将于近期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及有关要求

  参评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密切联系实际,注重理论创新,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大的社会效益,体现良好的学风和文风(具体标准见实施细则)。

  本次参评的成果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结项的课题或被县级以上决策机关采纳应用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成果字数要求:报纸1500字以上、杂志3000字以上。

  一位作者(含集体作者、课题组等)只限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除外)。

  二、申报办法与时限

  本次优秀成果评选工作,采取网上申报与成果展示、市评选办网上审核、书面材料报送、市评选办书面材料审核、专家评选会议评选、市评委会审定、公示、公布的办法进行。申报流程如下:

  1、网上申报与成果展示

  (1)用户注册。申报者登入聊城社科网“成果申报系统”进入山东省社会科学数据中心或直接登入“山东省社会科学数据中心网站www.sdssdc.com”,根据《聊城市第二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网上申报流程说明》,依次完成用户注册、实名认证、成果发布等程序。

  (2)提交申报成果。根据(1)项完成情况,申报者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提交申报成果,并完善相关信息。

  (3)网上审核与成果展示。市评选办将在规定时限内对网上申报成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即申报者完成网上申报,公开展示参评成果,接受社会监督。审核未通过,请申报者根据提示继续修改申报信息。

  2、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各有关组织推荐单位,待申报者网上申报成功后,在规定的时限内统一报送申报成果的书面材料。申报者在网上申报成功后,根据实际情况准备如下书面材料:

  (1)《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须经申报者所在单位负责人以及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其它两份做匿名处理。匿名是指将成果中所有能透露出作者个人信息的内容进行遮蔽,如果有故意遗漏或遮蔽不严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2)申报的成果。一式三份,其中文章、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内容);著作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原件。

  (3)参评成果反响情况。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匿名,一律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反响情况包括转载、引用、书评、消息、县(市、区)级党委政府和党政部门及中型企业以上单位(大中型企业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界定,具体认定指标以企业所在地工商或税务等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为准)采用(需提供被采用的文件、方案等原件物证,并标注被采用内容)、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需提供领导批示复印件或领导所在单位证明)、科普类著作印数(以版权页标明印数为准,多次印刷的需提交各次版权页,或出具《图书印刷委托书》)等。

  (4)申报者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注明“聊城市第二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专用”字样。

  (5)外文类成果加报材料。文章需报全文的中文译文;著作需报1万字以上的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一式三份,两份匿名。

  (6)课题类成果加报材料——立项书和结项书。课题类成果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两份匿名),原件经市评选办审核后一律退还。

  (7)著作类成果加报材料——CIP核字号网上检索页。著作申报者做CIP核字号验证后,提交检索页打印件一份并手写签名。

  (8)申报成果明细表。推荐单位报送成果时,需同时报送本单位推荐申报成果明细表1份。纸质版由科研负责人手写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市评选办邮箱。

  3、组织推荐渠道

  凡是网上申报成功的成果,可采取以下渠道报送纸质版材料:各县(市、区)(教育部门除外)由所在县(市、区)委宣传部理论科或社科联组织申报;市属开发区由宣传办组织申报;聊城大学、聊城职业技术学院、东昌学院等高等院校由其社科处、科研处(或理论处、教务处)等分管科研的部门组织申报;驻聊各部队由作者所在部队宣传部门组织申报;市直各单位由作者所在单位推荐申报;市社科联所属社会组织的会员由所在社会组织组织申报;市直、各县(市、区)教育机构由市教育局教育学会组织申报。各组织推荐单位,在对申报成果政治方向、学术导向、申报条件、匿名情况等进行严格把关的基础上,对申报成果做好推荐工作。

  三、申报时限

  本次优秀成果网上申报成果提交时限为5月27日8时至6月17日16时(超越此时限,系统处于关闭状态),书面材料报送时间为6月24日至28日。请申报者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1、评选工作的具体事宜按照《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2、评奖通知、实施细则、申报流程说明、评选表、申报表等材料均可在聊城市社科联网站http://www.lcsk.gov.cn/下载。

  3、凡已获市(厅)级(含)以上奖励(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泰山文艺奖、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省教育厅优秀成果奖、高校社科优秀成果奖、省市科技成果奖等)的成果,不得再申报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通讯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8号市政府3号办公楼808房间 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邮 编:252000

  联系电话:7110367 7110363

  邮 箱:xhkpb@sina.com

  网 址:www.lcsk.gov.cn

   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

 

初审编辑:李乐涛

责任编辑:张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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