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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聊城高速交警查处一起酒后驾驶重点违法行为

2019-04-16 15:46:00 来源: 大众网聊城·海报新闻 作者: 袁志威

  

聊城高速交警查处一起酒后驾驶重点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理。

  大众网聊城·海报新闻4月16日讯(记者 袁志威 实习记者 杨潇潇 通讯员 张京)16日,大众网聊城·海报新闻记者从聊城市高速交警支队获悉,在酒驾醉驾治理集中行动中,高速支队冠县大队在冠县高速口查处一起酒后驾驶重点违法行为,驾驶员含酒精量为47毫克每100毫升。对此,高速交警依法对该驾驶员处记12分,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大众网聊城·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15日晚9时许,在冠县高速口,执勤民警注意到一辆小轿车驾驶员看到交警查车后迅速将车停靠在路边。此举引起民警注意,执勤民警走上前去发现驾驶员神色紧张,眼神飘忽不定,面色微红。随后,执勤民警对其证件进行检查并进行酒精吹测。经检测,结果为47毫克每100毫升,确定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对于该违法行为,聊城高速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一款第一项,该驾驶员依法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聊城高速交警提醒,千金万银,难比生命之贵;千悔万恨,难补酒驾之祸!请广大驾驶员朋友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初审编辑:孙海燕

责任编辑:张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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