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孙海燕
责任编辑:李乐涛
大众网聊城·海报新闻2月2日讯(记者 侯晓)近日,临清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连续查处2起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分别给予当事人10000元罚款和治安拘留处罚,收缴烟花爆竹1宗,两名违法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处理。
1月23日,临清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接群众举报,在临清市先锋办事处西石槽村有一村民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接报后,治安大队立即对涉嫌非法储存的民宅进行排查。经工作,周某某(男)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经询问,周某某对此供认不讳,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警方对其进行了100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31日,有群众举报在松林镇松南村一超市内有存放烟花爆竹违法行动。接报后,临清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立即赶赴现场,对其超市进行检查。民警在现场发现吴某(男)经营的超市内非法存放烟花爆竹60余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对吴某进行了5天的治安拘留处罚,并依法收缴烟花爆竹60余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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