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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5年至少调1次

2019-01-10 09:39:00 来源: 聊城晚报 作者: 赵宗锋

  聊城晚报记者1月9日上午从市人社局获悉,聊城市人社局和聊城市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并对待遇确定、养老金调整、缴费激励、缴费档次、缴费补贴、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6个方面进行了制度完善,该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要求,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机制,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其中:65-74岁、75岁(含)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分别高于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5元、10元。

  在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方面,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5年至少调整1次。

  此外,根据通知,我市建立缴费年限养老金激励机制,为鼓励引导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后(不含补缴年限),每多缴一年,在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加发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15%,剩余部分由县(市、区)政府承担。

  同时,建立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执行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统一设定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档次规定;全市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最低缴费档次标准每5年调整1次。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标准。

  在完善缴费补贴调整机制方面,通知明确,为逐步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居民缴费水平和保障水平,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人员适当增加缴费补贴,引导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标准缴费。根据我市现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对选择300元及以下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500元、6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60元;对选择800元至10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100元;对选择1500元至20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150元;对选择2500元及以上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200元。

  在实现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方面,严格按照省里统一要求和规定,开展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对未开展委托投资、留存在县(市、区)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要严格按规定存银行、买国债,不得违规投资运营。(记者 赵宗锋 通讯员 王承坤)

  新闻延伸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这样确定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和地方确定标准并全额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确定。根据省规定和我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财力状况等因素,我市合理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初审编辑:孙海燕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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