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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县公安局严厉打击暴力妨碍执法及寻衅滋事行为

2018-07-06 17:48:00 来源: 大众网聊城频道 作者: 李长振

  大众网聊城7月6日讯(记者 李长振)公安部明确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加大对民警执法权益保护力度,坚决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警察执法权威,依法打击暴力袭警、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严肃追究袭警辱警人员的法律责任。按照这一要求,阳谷县公安局对妨碍执法的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严厉予以打击。

  2016年5月7日21时,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在阳谷县张秋镇景阳冈练歌房酒后滋事,损坏练歌房物品,接报警后张秋派出所民警依法出警。出警过程中遭到张某等人的谩骂、推搡、抢夺执法记录仪。案发后,阳谷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安排精兵强将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依法审核后对涉嫌妨害公务罪的张某批准拘留并上网追逃。酒醒后的张某也后悔莫及远遁他乡妄图逃避惩罚。办案民警多次对张某组织抓捕。在强大攻势和政策感召下,犯罪嫌疑人张某于2018年7月3日主动至阳谷县公安局刑警一中队投案。

  2018年7月1日凌晨3时许,狮子楼办事处辖区居民毛某(男,42岁)酒后驾驶车辆到达狮子楼派出所,以问询案件进展情况为由,在狮子楼派出所门口和办案区约束室酒后滋事,并对狮子楼派出所值班民警及辅警进行言语威胁。 狮子楼派出所民警迅速将毛某控制。经进一步调查,毛某有多次犯罪前科记录。分别是,1995年,毛某因故意伤害被劳动教养三年。2013年,毛某因故意伤害被判处有期徒刑。2015年。毛某因故意伤害被判处缓刑。经阳谷县公安局批准,对涉嫌寻衅滋事违法人员毛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并由阳谷县交警大队对毛某酒驾行为进行另案处理。

初审编辑:李乐涛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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