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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四驾校违法占地6000余平 检察机关督促将其拆除

2018-07-05 15:42:00 来源: 大众网聊城频道 作者: 李长振

  大众网聊城7月5日讯(记者 李长振)冠县人民检察院以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攻坚行动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护社会公益的切入点和发力点,注重发挥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依法行政、维护公益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拆除并复耕四家驾校训练场违法占用的六千余平方米基本农田。

  该院民行科通过对全县驾校训练场土地占用情况开展全面调查,排查出四家驾校训练场未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开展驾驶员培训活动,导致基本农田耕种功能遭受损坏,严重破坏国家耕地资源,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职能部门,对以上驾校训练场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负有监管职责,工作中存在怠于履职问题。报请领导批准后,该院民行科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怠于履行职责的行为立案调查,向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行土地资源监管职责,依法对以上四家驾校训练场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调查处理,限期恢复土地原状。

  收到检察建议后,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四宗驾校违法占地情况进行调查,并向相关当事人下达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的,进行强制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目前,烟庄街道办事处东范庄村驾校训练场、桑阿镇申小屯村驾校训练场、万善乡张王段村驾校训练场、东古城镇吝庄村驾校训练均已拆除到位,并恢复耕种条件。

  该院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进行监督,充分发挥了检察建议的功能和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形成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行政机关支持、配合良性互动,在有效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最大限度保护了国家耕地资源,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初审编辑:李乐涛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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