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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莘县:面包车司机侥幸超员上路被交警依法查处

2018-06-27 21:59:00 来源: 大众网聊城频道 作者: 袁志威

  大众网聊城6月27日讯(记者 袁志威)27日,大众网记者从莘县交警大队获悉,莘县交警在治理大型货车和面包车重点违法行为时,查获两辆小型面包车超员不足20%的交通违法,被莘县交警依法处以罚款100元,扣3分的处罚。

  26日15时,莘县交警大队观城中队民警在辖区樱桃园百寨路口执勤巡逻时,发现一辆牌号为豫AN9XXX的面包车由南向北驶来,民警依法将其拦下进行例行检查。经查,原本核载9人的面包车,实际乘坐了10人,存在“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据驾驶人曹某交代,他以为自己的面包车超员一人没事,不会被发现,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获。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对曹某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决定。

  无独有偶,当日16时30分许,莘县交警大队魏庄中队民警在辖区县乡道河王路杨庄村附近开展农村道路重点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小型面包车由东向西缓慢驶来,民警依法将其拦下。当民警打开车门时,发现狭小的空间内竟然挤满了10人。经核查,该面包车核载8人,实载10人,超员20%的道路交通违法。随后,民警安排乘车人员安全转运,对驾驶人进行了安全教育。最终,民警依法对曹某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决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扣12分;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扣6分;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扣3分。

初审编辑:李乐涛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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